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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内容
(1)变更前: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为土耳其里拉。
(2)变更后: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3、变更日期
2022年1月1日起适用,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为欧元,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华明土耳其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华明土耳其的记账本位币由土耳其里拉变更为欧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华明土耳其的记账本位币由土耳其里拉变更为欧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华明土耳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华明土耳其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华明土耳其的记账本位币由土耳其里拉变更为欧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华明土耳其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3、投资方式
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7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该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法因”)、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高压”)、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工程”)共同使用,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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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911.2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制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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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6日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彬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222号附属用房301-325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因数控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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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2979.9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建民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对外贸易;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征电气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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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名称: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9月28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
法定代表人: 肖毅
注册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邬桥镇安西路6号
主营业务: 高低压电气开关、电力设备、输变电设备、机电设备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高压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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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亦军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卫公路2288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专控项目除外)的销售,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工程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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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等手续,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4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91%。
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4,38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5.59%,占总资产比例为10.8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特别提醒: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设置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线上会议参会方式请参阅本公告“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4、线上参会登记方式”。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1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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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8项议案时,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19项议案时,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1-1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18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1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线上参会登记方式:拟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会议的股东须在2022年5月10日前通过向公司指定邮箱(dsh@huaming.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完成登记。以线上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线上接入的参会方式。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股东将于2022年5月11日18时之前收到一封关于如何参加视频会议的指示以及进入视频会议的网络链接及/或密码之邮件,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本次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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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9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毅先生、总经理陆维力、财务负责人雷纯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夏海晶先生、独立董事陈栋才先生、保荐代表人秦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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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9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231,8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89.7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335,999,989.78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35,999,989.78元,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验资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954,23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045,757.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JNA4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6,943,374.18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336,943,374.18元,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新增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余额 47,128.82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该次募集资金金额为336,943,374.1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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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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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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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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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高压直流分接开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高压直流分接开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验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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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