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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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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3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2,523,777,29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625,110,5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78,185,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6,925,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46,925,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6,925,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93%。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75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5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6%;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4%;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75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5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6%;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4%;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75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5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6%;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4%;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75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5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6%;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4%;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89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708,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6%;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654,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31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469,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87%;反对31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4%;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3,988,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5%;反对1,1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8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83%;反对1,1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3,94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6%;反对1,1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75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71%;反对1,1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794,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5%;反对31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609,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6%;反对31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89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708,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6%;反对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1.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6,204,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2%;反对8,90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018,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200%;反对8,90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6,204,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2%;反对8,90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01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198%;反对8,90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6,204,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2%;反对8,90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01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198%;反对8,90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0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616,204,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2%;反对8,90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01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198%;反对8,90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05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616,1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16%;反对8,92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99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712%;反对8,92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石志杰、李科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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