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4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8,76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09%,占公司总股本的6.74%。
●邵树伟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后,再质押6,8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04%,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再次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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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邵树伟先生解除质押的股份部分用于再次质押,具体情况见本公告第二节。
二、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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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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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