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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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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西藏能投”)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国家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双方认为未来具有可以互利合作的广泛领域,经充分交流和协商,决定建立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合作范围重点聚焦于充分利用西藏地区的光伏、风电、地热等资源禀赋,深入融合三峡西藏能投的清洁能源主业开发优势与公司(以子公司西藏昌都市翔晨镁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能源需求,打造绿色低碳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协议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拉萨市八一路八一国际广场A栋五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尹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0646824855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建设、生产、经营业务;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源的项目投资、管理;水电、与能源开发相关的企业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以上范围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开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劵、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劵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三峡西藏能投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开展西藏地区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与投资,以及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其他投资与开发事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三峡西藏能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充分发挥自身在光伏、高原风电项目上的技术优势,做好技术路线选择、稳定供电策划等,为乙方翔晨镁业项目提供绿色电能替代方案;

  2、甲乙双方初步商定同意在类乌齐县筹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协商一致的出资比例共同组建具体项目公司,其中甲方出资75%,乙方出资25%。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落地与建设;

  3、甲乙双方以翔晨镁业项目的能源需求为核心,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类乌齐县合力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实现绿色电能的替代,有关电价根据可研情况另行协商;

  4、甲方依据自身优势落实项目选址、建设许可、供电并网许可等启动手续批复事宜,甲乙双方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商议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计划等;

  5、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目的,以类乌齐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为载体,项目由此产生的碳中和减排指标由乙方享受。

  6、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市场上的独特优势,借助类乌齐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项目进一步开发西藏自治区内的类似项目落地。

  第二条 合作机制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以本框架协议为基础,视工作实际开展需要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2、建立双方高层领导互访和联络制度,双方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保持互访和会晤,策划项目合作,针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3、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双方就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潜在项目信息、行业动态等方面及时进行交流、沟通,提高合作的效率。

  第三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资料、文件、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除履行本协议所需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向任何除甲乙外的一方泄露。本协议终止后,各方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四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有效期叁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期满后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本协议终止后(包括但不限于到期不续签等),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专项合作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

  2、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合作的意向文本,对双方没有强制执行效力,不构成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若后续合作项目能顺利推进,将能为翔晨镁业的电力供应提供有效保障,使翔晨镁业的生产运行更加平稳。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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