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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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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本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4号。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4号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解释第15号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首次施行本解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追溯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金额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理财品种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规定。

  (四)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权益融资募集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投资有效期限

  自本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理财产品期限,单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履行的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2〕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理财资金额度后,授权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理财额度内开立资金账户、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项。财务资产部或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理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9,98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现金收购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锂业”)62.75%股权事项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能投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1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行股份购买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51%股权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川能环保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川能环保与能投锂业属同一控股股东—四川能投控制,因此上述股权收购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故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就能投锂业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告编号:2021-039号)。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12月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

  (二)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对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5月起,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于2021年10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向四川能投发行178,995,523股股份购买川能环保51%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1,753.46万元。

  2020年11月26日,公司与四川能投签订《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四川能投分别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业绩

  承诺和补偿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2021年11月12日,川能环保51%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川能环保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四川能投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四川能投承诺川能环保2021年、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540.52万元、16,571.16万元、12,072.35万元。若川能环保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四川能投应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即公司无偿回购股份),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针对目标公司累积已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80号),川能环保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38.17万元,超过承诺数2,797.65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113.22%。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因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此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对象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公司信用优势和平台优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本数)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办理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本数)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本数)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最大限度支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展,公司拟在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1.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川能环保”,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德鑫矿业”,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因德鑫矿业公司目前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所有者权益为负,因此资产负责率102.46%。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蜀能矿产”,成立于2021年12月30日,为公司参股公司。上述“最近一期”以2022年3月31日数据计算。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武

  注册资本:83,179.5690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295443887

  成立日期:2015-02-0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步行街39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限分支机构经营);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服务;海洋环境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川能环保70.55%股权。

  川能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志平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267623022599

  成立时间:2004年4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集沐乡李家沟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的开采[凭矿权开采]。加工,销售矿产品[国家限制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62.75%的股权,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75%的股权。

  德鑫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开贵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3MA7F4YKL7P

  成立日期:2021-12-3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红旗大道一层至二层(5号景观房)。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选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蜀能矿产20%股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蜀能矿产控股股东,持有其67%股份。

  蜀能矿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因蜀能矿产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注册成立,2022年1月公司注册资本金才开始陆续到位并开展公司经营活动,因此2022年之前公司财务数据为0。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部暂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对其下属项目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0,989.84万元。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设定,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设定,能够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目前资产优良、经营稳健和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2022 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目前资产优良、经营稳健,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97,744,940.08元,股本1,475,926,81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公司司法重整前产生的累计亏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金额为2,101,805,007.1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减亏1,404,060,067.11元。公司自2016年12月18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经营状况不断改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但由于司法重整前累计亏损带来的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内未弥补亏损金额仍然达到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秉持绿色、环保的产业发展理念,围绕“双碳”目标,深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抓优质资源,不断扩张新能源“电力+锂电”产业版图。

  2.继续深化管理体制创新,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加强内部协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7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19日,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7,269.5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安岳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EPC总承包供应商,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销售垃圾发电设备;

  注2: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遂宁川能环卫管理有限公司的EPC总承包供应商,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垃圾发电设备;

  注3: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雅安川能环卫管理有限公司的EPC总承包供应商,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程向其销售垃圾发电设备。

  注4: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四川能投邻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安岳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商,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绿化服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陈光明

  主营业务:物资集采、供应链集成、国内外大宗商品、现代物流仓储、煤焦化钢产品、工程咨询、电商运营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70,708.38万元,净资产165,165.70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5,182.11万元,净利润3,919.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注册地址:自贡市沿滩工业集中区兴元路A3-01-01

  法定代表人:朱海波

  主营业务:利用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热能发电;垃圾焚烧产生的废物利用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902.64万元,净资产-2 4,016.23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66万元,净利润-1,95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段258号西部国际金融中心1栋17楼01-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健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工程设计、水利水电、石油化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道路桥梁等。

  4.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主楼2楼

  法定代表人:唐跃武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5,740.92万元,净资产1 9,359.79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211.37万元,净利润359.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威海川能热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369.87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磨山村

  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热,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管道设备安装及维修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3,929.86万元,净资产 8,255.36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44.48万元,净利润-3,114.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四川能投邻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71万元

  注册地址:邻水县袁市镇关路村一组26号

  法定代表人:张沛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9,676.41万元,净资产 8,319.21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9.24万元,净利润148.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安岳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715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特丽达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宋云柯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产生的废物利用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9,670.16万元,净资产8,719.99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盐亭盈基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盐亭县经济开发区嫘祖大道下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睿

  主营业务:生物质发电、供热;快生林种植;生物质气化技术研发,可燃气生产、销售;生物质原料收购;生物质发电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5,514.54万元,净资产6,800.89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73.86万元,净利润-1,57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31,6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1号A区10栋

  法定代表人:孙云

  主营业务: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截止2021年12月,该公司总资产1,997.47亿元,净资产611.4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7.15亿元,利润总额为30.55亿元,净利润19.6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四川能投凉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鲹鱼河镇新发村6组42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娟

  主营业务:能源项目投资;城市管道燃气投资、咨询及服务;车用充电桩投资建设等。

  11.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西区建福巷88号

  法定代表人:黄强

  主营业务:水电站投资和建设,电力生产,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基础设施、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开发和经营。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58,737万元,净资产133,925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838万元,净利润6,5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375.22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47号

  法定代表人:董英伟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3,412.11万元,净资产12,660.25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620.98万元,净利润2,790.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四川能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创客广场1栋1单元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惠

  主营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示展览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飞机票、火车票、船票代售服务等。

  14.四川能投汇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5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刘勇

  主营业务:职业技术培训管理服务;培训活动组织策划;劳动技能培训管理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实践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等。

  15.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2.7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阳路62号4层附412号、413号、414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翔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522.79万元,净资产2,919.77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66.94万元,净利润1,266.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集团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刘公智

  主营业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装置调试、开车、装置维保。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2,062.87万元,净资产44,160.77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278.25万元,净利润3,70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7.成都川健投卫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22楼2202号

  法定代表人:刘华

  主营业务:咨询策划服务;招生辅助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18.遂宁川能环卫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6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城西2栋

  法定代表人:刘波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清扫中转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清洁服务等。

  截止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763.2万元,净资产13,599.21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51.19万元,净利润-108.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9.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716号2栋1单元18-19层

  法定代表人:杨阳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等。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垃圾发电运营及环卫设备销售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公司)下属企业通过向关联方的供应商(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售垃圾发电设备,再由关联方的供应商直接销售给关联方,构成间接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68,856.15万元;川能环保公司向盐亭盈基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管网工程建设服务,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238.53万元;川能环保公司向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威海川能热力有限公司、四川能投邻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安岳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检修维保服务,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77.82万元;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拟将其持有的有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70%的股权、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遂宁川能环卫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权、雅安川能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安岳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0%的股权、四川能投邻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盐亭盈基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威海川能热力有限公司65%的股权托管给川能环保公司进行管理,川能环保公司向四川能投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40万元。最终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根据合同金额和物资供应情况确定。

  (二)风电运营及建设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风电公司)向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风电场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备品备件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9,852.02万元;向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防火物资,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7万元;向四川能投凉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3.79万元;接受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线路维护及应急抢修服务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14.01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三)矿山建设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锂业公司)向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选矿设备,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为7,819.81万元;接受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道路恢复、抢修、维修服务、矿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服务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256.88万元;接受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服务,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1.51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四)其他日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办公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7,738.52万元,主要包括:接受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316.78万元;接受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办公楼租赁、物业服务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23.03万元;接受四川能投汇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员工培训服务、代买社保公积金,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0.91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开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其定价方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据可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9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业务总收入3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本部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其他鉴证服务费用4万。

  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05万元(该费用不含2022年度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其中:本部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1万元,其他鉴证服务费用4万。本期审计费较去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通过合并整合,业务主体及规模不断增加,审计工作量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增加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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