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总部大楼101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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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跃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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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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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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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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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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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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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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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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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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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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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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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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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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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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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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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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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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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9.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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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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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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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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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议案名称: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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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议案名称: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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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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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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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议案名称: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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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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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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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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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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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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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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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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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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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3、议案17-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9、议案10、议案11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5、议案7-11、议案17-20、议案22、议案24已经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并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蕊、石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