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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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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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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2]001649号),因工作疏忽,缺少了《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现对公告内容予以补充。

  我们对上述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164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1649号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19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2]0021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就润都制药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润都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润都制药公司实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晨艳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倩倩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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