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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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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72,601.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3.8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6,540.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07%。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况,债务逾期总额为89,527.68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逾期债务明细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及债务逾期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及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北园林”)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提供质押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于 2022年 4月 19 日(星期二)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京蓝科技持有北方园林90.1118%的股权,北方园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北方园林持有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126976973E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郭绍增

  注册资本:102,366.7816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3-03-3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服务;节水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农业、科技行业、能源行业进行投资;开发、销售: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京蓝科技目前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系由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被债权人诉讼所致。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京蓝科技2021年度数据尚未测算完毕,因此列示2020年度及2021三季度财务数据。

  三、拟签署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合同双方: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为甲方一,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甲方二,本公告内容之“一、1”中表格所列债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权人为乙方。

  2、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的乙方全部债权即为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其中北方园林为京蓝科技担保金额共计13,840万元,兴北园林为京蓝科技担保金额共计12,000万元。

  3、质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4、质押财产:质押资产为本公告内容之“一、1”中表格所列债务对应的应收账款。

  5、其他约定:被担保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而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如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被担保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向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甲方放弃所有优先抗辩权。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对质押财产有不利影响;甲方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整、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发生了不利于乙方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履行基础合同的能力、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基础合同义务的情形等;出现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或预期违约或乙方依据主合同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况。

  应收账款到期(含提前到期)或应收账款存在回款的情况下,即使被担保主债权尚未到期,甲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乙方有权直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或将回款扣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自己或其他第三方履行债务。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直接向乙方履行,如因甲方未尽合理配合义务或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自己或其他第三方履行原因导致应收账款债务人未直接向乙方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得的款项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1)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如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的到期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之届满日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应收账款债务人支付的款项(1)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2)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继续用作本合同担保主债权的动产质押担保;(3)按本合同第6条处理。

  6、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违反任一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乙方处分质物;(2)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物;(3)赔偿损失;(4)其他法定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质押财产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押财产存在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名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北方园林及其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资金压力。公司目前处于失信状态,其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表现欠佳,北方园林及其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但北方园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京蓝科技持有北方园林90.1118%的股权,北方园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北方园林持有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本笔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72,601.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3.8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6,540.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07%。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况,债务逾期总额为89,527.68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逾期债务明细表。涉及诉讼的担保总额为82,751.09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及债务逾期风险,谨慎投资。

  六、逾期债务明细表

  ■

  上表中序号 4、7、12、13、18、19、20、21、22的贷款对应的逾期金额为阶段性逾期。对于逾期债务,公司将通过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办理续贷或展期、不断加强催收清欠力度,加快资金回笼等手段全力解决。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绍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质押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债务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143,000,000元,用于生产经营性支出。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拟质押其持有的沐禾节水27040万元的股权为沐禾丘北如上融资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质押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其中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为京蓝科技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3,840万元,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京蓝科技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2,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京蓝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 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 4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2 年 4月 2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 5日(开会前一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 2022 年 5月 5 日(开会前一天)下午 5:00 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特别提醒: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2 年 5 月5日 17:00 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6、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40711-803

  传真:010-64740711-805

  联系人:黄佳慧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 5月 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5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 5 月 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月日;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质押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京蓝生态为沐禾丘北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京蓝科技持有北方园林90.1118%的股权,北方园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北方园林持有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本笔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建民、潘桂岗、肖慧琳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质押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72,601.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3.8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6,540.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07%。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况,债务逾期总额为89,527.68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逾期债务明细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及债务逾期风险,谨慎投资。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本金:(大写)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小写)143,000,000.00,币种 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禾节水”)持有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沐禾丘北”)69.9433%的股权;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持有沐禾节水76.92%的股权;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京蓝科技”)持有京蓝生态100%的股权。综上所述,京蓝生态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沐禾节水为京蓝生态控股子公司,沐禾丘北为沐禾节水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债务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向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143,000,000元,用于生产经营性支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6月1日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S2021000340001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本次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拟质押其持有沐禾节水27040万元的股权为沐禾丘北如上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系对如上融资采取的增信措施。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9日(星期二)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质押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担保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11-13

  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重阳街40号

  法定代表人: 谢华国

  注册资本: 264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田灌溉服务;农田水利;农村土地整理服务;农业机械服务;供水设施安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观光服务;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水电站;水源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供水经营高度及水利技术咨询服务;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水权水价交易;供排水管网工程;水利工程设计、施工与建设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给排水管材及管件、机电设备及灌溉产品制造、销售、安装、租赁;环境保护;污水处理;水利信息化;智能化领域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农产品、化肥、农膜、农机配件销售;农业机械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商品现质交易;智能化、信息化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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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被担保人沐禾丘北为沐禾节水的控股子公司,沐禾节水为京蓝生态控股子公司,京蓝生态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沐禾丘北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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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合同双方: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出质人”)、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质权人”)。

  2、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小写)143,000,000.00,币种人民币。

  3、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见合同要素表的约定)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4、质押物:京蓝生态持有的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27040万元的股权。

  5、质押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至2033年6月8日(皆含本日)。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上述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则以放款凭证等债权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若发生展期的,以相关展期协议约定为准。若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6、其他约定: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权利质押的为权利凭证)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交付乙方。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等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支配该等款项,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另行签署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质押财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甲方确认,如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出质的权利的,乙方有权单方采取如下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对质押的权利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以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优先受偿。将质押的权利凭证兑现价款或提取货物变卖,以其所得款项优先受偿。乙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质权。有权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实现质权。

  7、合同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京蓝沐禾持有沐禾丘北69.9433%股权,丘北普者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0567%。公司对沐禾丘北有控制权,丘北普者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沐禾丘北日常经营管理,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为沐禾丘北提供担保,亦不向各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沐禾丘北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表现欠佳,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但本次担保是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为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举措,同意该笔担保事项。董事会后续将努力改善沐禾丘北经营状况,并密切关注本次担保进展,督促沐禾丘北履行还款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京蓝生态为沐禾丘北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72,601.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3.8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6,540.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07%。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况,债务逾期总额为89,527.68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逾期债务明细表。涉及诉讼的担保总额为82,751.09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及债务逾期风险,谨慎投资。

  六、逾期债务明细表

  ■

  上表中序号 4、7、12、13、18、19、20、21、22 的贷款对应的逾期金额为阶段

  性逾期。对于逾期债务,公司将通过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办理续贷或展期、不断加

  强催收清欠力度,加快资金回笼等手段全力解决。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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