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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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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760.63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07.8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7.5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主动放弃而未认缴限制性股票,以及10名激励对象部分认购认缴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共47.25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66人调整为26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07.88万股调整为1,760.6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内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事项情况相符。

  综上,本激励计划实际的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3月25日。

  2、授予数量:1,760.63万股。

  3、授予人数:260人。

  4、授予价格:7.5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未高于其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

  3)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0953号),截至2022年3月29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股款合计人民币132,751,502.00元,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760.63万股,于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首次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经测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0953号)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双鹤”或“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5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5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260名激励对象授予1,760.63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7.5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日市场传闻称“河南真实生物的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即将揭盲,华润双鹤将与河南真实生物签署代理生产、销售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并未与河南真实生物达成相关协议。

  公司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范彦喜先生,副总裁陆文超先生,副总裁刘子钦女士,副总裁满超先生于2022年4月18日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核实并披露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5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注册、生产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审批环节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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