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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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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2-03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1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就推进拉萨啤酒大额应收款项解决等有关事项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协商进程中如涉及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4、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于2022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的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期公共传媒有关于上述相关内容的报道。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大额应收款项收回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可能导致出现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类型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构成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条款所列情形,且不涉及2020年年度报告追溯重述触及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时,公司股票将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追溯重述触及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相关条款所列情形时,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关注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大额应收款项收回问题解决情况,并及时进行后续信息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为准。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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