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岩大地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10)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11)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12)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5月14日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385,3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55725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4,983,111.3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63104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三)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135,824*(1+0.2963104)≈176,07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后为176,070股。

  (四)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14.88-0.3555725)÷(1+0.2963104)≈11.20元/股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为11.20元/股。

  十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十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十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十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十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岩大地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十、备查文件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13)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14)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15)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审批程序

  (五)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原因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8,334股;2名激励因对象岗位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241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76,070股。

  (六) 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数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回购价格由14.88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回购数量由135,824股调整为176,070股。

  (七)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971,984元。

  (八) 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此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的127,926,796股变更为127,750,72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二十二、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十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76,070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十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而需要回购注销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回购价格为11.2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监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6,495股,回购价格为11.20元/股。

  二十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十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岩大地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十七、备查文件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牛辉、周建和,独立董事高平均、张新卫、陈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2021年度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宋二祥、张新卫、高平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1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926,79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127,750,72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39,14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境修复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0,241.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剩余10,241.5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包括租赁工程服务业务和环境修复业务所需要的施工设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张新卫先生、高平均先生、陈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同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现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年税前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内控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8,334股;2名激励因对象岗位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241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9、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11、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3、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10-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5月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其中田义、杨宝森、翟博渊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而需要回购注销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回购价格为11.4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监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6,495股,回购价格为11.4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293,82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6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3,270.1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78.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入账后,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88)。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1,851.31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484.09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367.2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198.3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宋家庄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主体中,(1)因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实际履行;(2)因中国建设银行西永乐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署,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西永乐支行实际履行。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情请见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院1号楼11层”变更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福保路1号福保产业园和天津西青区泰进道9号张家窝工业区”。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7.3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54.59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3,971.9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80025),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3月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收益合计人民币1,816,902.91元,使用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2021年11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累计赎回本金12,200万元,累计取得收益161.58万元,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1,7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期,无节余募集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环境修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岩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先期置换资金的部分。

  注2: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