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的综合运营
子公司南京诚志为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综合运营商,运营模式为立足产业园区,主要为下游大型客户提供基础化工原料综合配套。主要产品分为工业气体产品及液体化学产品两大板块,其中工业气体产品为CO、氢气及合成气;液体化学产品主要为乙烯、丙烯、丁醇、辛醇和异丁醛等。南京诚志的主要经营活动系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国际领先技术洁净燃烧后生产化工企业所需的工业气体及甲醇产品;并且以甲醇为原料,利用UOP/HYDRO技术和DAVY/DOW的技术生产乙烯、丙烯、丁辛醇等产品。南京诚志的工业气体产品、乙烯主要销售给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下游生产企业,丁辛醇及部分乙烯销往园区外长三角客户,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子公司诚志永清主要由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和其优化项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组成,主要产品为乙烯、丙烯、丁二烯,副产品为乙烷、丙烷、LPG、粗苯等。诚志永清坚持以直供为主,流通分销为辅,通过与大客户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确保经营的安全稳定。
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氢能技术、燃料电池技术开发、加氢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等业务。目前主要是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
(2)TN、STN等单色液晶材料、TFT-LCD液晶材料和OLED材料等半导体显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是国内主要的液晶材料生产厂家,秉承清华大学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创液晶材料国产化先河,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规模大、品种全、服务完善的液晶材料金牌企业,并创立了国产液晶自主品牌“slichem”。石家庄诚志永华为全球最大的TN/STN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大中华地区最大的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及OLED材料新锐供应商。为顺应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在包括PDLC等非显示材料领域以及OLED材料、其它显示用化学品等平板显示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积极布局,从专注于液晶材料进一步扩展到相关显示材料领域。
(3)D-核糖等生命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大麻的种植、研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
子公司诚志生命是公司在生物技术、生命医疗高科技领域发展的投资、研发和市场营销的主体,致力于D-核糖等天然发酵产品的开发及市场开拓,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和品质优势,诚志生命经20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全球唯一一家同时拥有D-核糖产品制造及应用领域完整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子公司美国BLS公司在D-核糖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销售网络,在膳食补充剂、营养健康、食品保健品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致力于以先进的生物工程技术制造新型功能性的天然发酵产品,其开发的“发酵法生产D-核糖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创新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生物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D-核糖是多种核苷类抗病毒、抗肿瘤、抗艾滋病药物的重要中间体和起始原料,在制药领域应用广泛。添加D-核糖对改善人造肉的营养与口味也有重大作用。
子公司诚志汉盟按照药品GMP标准和相关规范设计建造工业大麻花叶提炼加工工厂,投产后,年处理工业大麻花叶的能力为2000吨,是目前全球较大的工业大麻加工提取基地和工业大麻产业综合体。诚志汉盟可以生产高纯度CBD晶体(99.5%以上)及广谱系油,并掌握提取CBDV、CBC等十几种高价值大麻素的核心技术。
(4)医疗健康服务
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公司持有丹东市第一医院60%的股权。该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建筑面积7.5万余平方米,总开放床位1050张,现有20个病区、45个科系,下设丹东市眼科医院、丹东市心脑血管病医院、丹东市肿瘤医院和丹东市糖尿病治疗中心,拥有丹东市仅有的两个省级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和口腔颌面外科,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主要提供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无论是规模还是医疗技术水平在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都处于领先地位。此外,公司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5)其他业务
子公司安徽诚志主要从事主营TFT玻璃减薄和ITO玻璃镀膜,在玻璃减薄领域实力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参股公司宝龙环保主要从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还包括:自有房屋租赁;助洗剂、专用乳液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4月3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维持“17诚志债”的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22年1月1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诚信国际关于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诚信国际决定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7诚志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接诚志科融通知,清华控股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诚志科融100%股权,2021年12月28日,青岛海控金控、国化投资、南昌工控投资与清华控股签订《四方协议》,青岛海控金控承接国化投资在联合体中的全部权利义务,与南昌工控投资组成联合体,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诚志科融已完成工商变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3、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的基金份额。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完成5亿元追加投资。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年4月18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8,442,260.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1,840,809,231.7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68.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2.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第(1)-(4)项子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5)(6)项子议案为中长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2022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诚志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总额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志永华”)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北京诚志永华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388.4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融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8、9、11、12、13、14、15、16、17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5、8、9、10、11、17、18、19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4月18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8,442,260.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1,840,809,231.7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过自查论证,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监事会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6、7、8、9、11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18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南京诚志2022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诚志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为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志”)申请的总额为0.3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申请的总额为2.1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申请的总额为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化工贸易”)申请的总额为3.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供应链”)申请的总额为4.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47,096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32,5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8375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征北路820号
法定代表人:顾思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的制造;ITO导电玻璃、显示器玻璃、真空镀膜玻璃、手机屏幕玻璃、各种规格的模组、触摸屏、显示器以及相关玻璃配套设备及原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安徽诚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2、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官渡工业园区DTCKG2017-012地块
法定代表人:李庆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大麻的研究、种植、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植物提取物、香精、香料、化妆品原料、日化用品、宠物用品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的种植、收购、提取、销售;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农副产品的收购;食品的生产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诚志汉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北京诚志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单位:万元
■
3、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293,296.45366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开发土地3A-2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顾思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南京诚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诚志永清为南京诚志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4、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路118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机械备件、仪表备件、电气备件、液晶显示器、安全防护用品销售;煤炭的采购及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诚志化工贸易为南京诚志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5、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C196室
法定代表人:张永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关系:诚志供应链为诚志化工贸易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成立于2021年,2020年无财务数据。
三、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保证资金周转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以上担保对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部分担保对象因目前的实际情况,其他股东尚未承诺在办理以上担保业务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向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其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40亿元,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南京诚志为全资子公司诚志永清申请的总额为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诚志化工贸易申请的总额为3.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全资孙公司诚志供应链申请的总额为4.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支持上述三家全资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47,0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3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以上被担保的公司承诺,在公司需要时提供同等金额、同等期限反担保措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志永华”)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北京诚志永华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理财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高风险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及6.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投资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及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适时适量的动态介入理财投资,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适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充分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