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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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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75.20%,主要原因包括:(1)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进度滞后;(2)深圳16号线综合监控系统项目,相比传统综合监控系统项目,采用了最新的云平台架构后,增设多项AI系统应用创新研究,包括智慧运维、可视化应急保障系统、智慧仓储、车场智能化等,这些新系统在原有设计概算中费用不足以覆盖实际成本;多项新技术BIM、GIS、3D、5G/WIFI等得到应用,技术研发一次性投入成本较高,但有利于后期技术推广和差异化竞争;(3)宿州一期项目预计结算金额减少;(4)本报告期母公司人员增加导致用人费用增加,主要增加人员为研发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待执行订单金额合计46.01亿元(不包含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中标的1.65亿元的深圳地铁一、二期工程运营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8.61亿元的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及27号线一期综合监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中央援港应急医院落马洲河套项目,在项目中从技术方案优化、人力资源组织、材料采购资源整合、施工组织策划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并参与项目手术部、ICU、中心供应、输血科等二千多平方区域设计、施工等服务;同时,基于自主研发的C3物联网身份识别与管控系统,提供并实施了覆盖全院区的空间与通道管理解决方案,全力支援香港抗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茂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刘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茂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苏俊锋、庞兴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甘岱松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黄天朗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三路7号达实智能大厦。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2人,所持(代理)股份382,774,3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9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0,641,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132,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1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2,179,0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132,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12%。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9,441,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92%;反对3,2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9,44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95%;反对3,29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7%;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79,28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83%;反对3,4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8%;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79,28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83%;反对3,4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8%;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5.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同意379,451,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20%;反对3,2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82%;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6.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79,375,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2%;反对3,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780,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964%;反对3,3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79,802,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7%;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207,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6003%;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905%;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78,557,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4%;反对4,216,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9,635,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0%;反对3,1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040,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288%;反对3,1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9,715,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0%;反对3,05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79,388,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56%;反对3,3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371,903,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00%;反对10,87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371,903,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00%;反对10,87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371,879,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37%;反对10,894,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同意371,87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31%;反对10,897,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64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9%;反对11,13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议案》;

  同意371,63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92%;反对11,14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64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9%;反对11,13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876,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28%;反对10,89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64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9%;反对11,13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380,239,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9%;反对2,5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44,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905%;反对2,5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黄天朗(出席股数为3,900,000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375,940,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56%;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245,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095%;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关联股东昌都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席股数为208,346,631股)、刘磅(出席股数为134,257,031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37,874,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841%;反对2,29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88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472%;反对2,29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及韩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1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82.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1,910,371,42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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