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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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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3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按照《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原在销售费用中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对公司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2020年利润表和2020年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3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许克菲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黄涛先生,独立董事沈林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清、谢兰妮

  电话:0571-87950500

  邮箱:maqing@insigm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8,45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45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0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2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详细披露于2022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合计人民币200万元整。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与上一年度相同。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2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4,以下简称“万里扬”)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出借股份余额不超过3,000万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万里扬无限售流通股4,860万股,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的保障下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增加持有证券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将持有的万里扬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公司作为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所持有的标的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向公司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即公司通过出借持有的标的证券获得利息收入。证券出借交易的期限为固定期限,分别为 3天、7天、14天、28天、182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选择任一时点参与证券出借交易,根据出借期限的不同,目前证券出借交易可获取年化利率为1.5%-2.0%的出借利息收入,具体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4)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出借股份余额不超过3,000万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持有的万里扬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由证金公司负责偿还。证金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金融平台,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安全性较高,产生公司自行承担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不能归还和借券费用不能支付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较小。通过参与该项业务,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三、后续安排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具体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在不损失原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股东带来一定的回报。

  五、业务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业务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证券出借交易的借券费用核算方式,借券费用受标的证券出借日收盘价及证券金融公司公布的出借日费率影响较大。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证券金融公司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的费率,是对当日有借入意向的标的证券向市场发出的报价,出借人申报证券出借交易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证券金融公司的报价,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出借证券流动性风险

  证券出借交易无法在合约到期前提前收回出借证券,在出借期间不得对已申报出借的证券再申报卖出或者另作他用,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证券归还及权益补偿风险

  当证券金融公司发生违约时,出借证券可能存在到期不能归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不能及时支付的风险。证券出借期间,证券金融公司不对出借人提供投票权补偿。

  4、其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规则的变化、修改的原因,可能对公司已达成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5、操作风险

  相关工作人员在证券出借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增加证券的投资收益。

  1、公司参与和实施的人员须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以及一定的业务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进行证券出借交易业务前进行充分和科学的分析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提交证券出借交易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公司审计部对证券出借交易事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监督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方案执行,充分评估风险,并报告公司管理层;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出借交易业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出借交易活动。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证券出借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2-03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清、谢兰妮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75001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3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4,738,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网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2,6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8.91%,占公司总股本的8.04%。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2年4月14日,网新集团将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的1,1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网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第一大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注: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尚未取得融资。

  网新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为经营收入。本次质押的风险可控,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网新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截至公告披露日,网新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第一大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第一大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网新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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