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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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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口径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640,358.0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877,830.75元,加上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2,133,205,197.55元,报告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87,442,670.27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盈利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钢铁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国内外需求形势变化,保供稳价,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行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钢材主要销售模式为通过各区域销售子公司开展与市场及终端用户的业务洽谈,获取产品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后形成公司生产计划,按照“以销定产”的方式开展产品营销行为。采用“先款后货”的预收款方式销售钢材,极大的降低了应收款项呆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客户对酒钢产品的认知度,扩大产品的销售使用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全年公司产品销量完成875.89万吨,其中西北地区市场销量672.10万吨,占总销量的76.73 %。公司铁、钢、材产量分别完成761.01万吨、875.16万吨、870.4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86.7亿元,同比增加116.47亿元,在完成全年粗钢限产任务目标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总额17.08亿元,同比增加11.95亿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7.61%,主要因本期公司大力开拓战略合作方,在保证回款安全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应收款项信用额度,使得期末钢材销售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98.54%,主要因公司为充分盘活库存承兑汇票,提高应收票据周转率,报告期内控制承兑汇票签发量,增加应收票据支付量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28.35%,主要因公司为完成政府粗钢限产任务目标,四季度产量大幅下降,产线维修增加及大宗原燃料冬储使得增值税留抵额增加,以及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4.50%,主要因公司在报告期内项目投资额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37.80%,主要因公司在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4.31%,主要因预付进口设备款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3.60%,主要因报告期内经营性回款较好,公司在修复资产负债表的同时积极优化带息负债,净偿还了部分短期银行贷款所致。

  (8)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49.98%,主要因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预收货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报告期末钢材价格较期初上涨及销售政策影响公司预收钢材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51.54%,主要因报告期末计提未发放的工资性费用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上期减少34.67%,主要因报告期内归还其他应付款所致;

  (11)长期借款较上期增加188.99%,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在修复资产负债表的同时为降低企业短期偿债风险,优化了长短期带息负债结构所致;

  (12)长期应付款较上期减少65.71%,主要因报告期内偿还到期融资租赁款所致。

  (13)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46%,主要系报告期内钢材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所致;

  (14)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2.55%,主要因报告期内为完成粗钢限产任务目标,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四季度停产,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归集至管理费用,加之2021年享受的能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优惠政策同比减少所致;

  (15)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63%,主要2021年度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242.35%,主要因本期公司经营经济效益较好,相应的经营性资金回款同比大幅增长。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期增加,主要因本期取得投资收益等投资性现金流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期增加,主要因本期公司经营性回款较好,公司在修复资产负债表的同时积极优化带息负债,净偿还了部分短期银行贷款。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22-00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

  ■

  ■

  (二)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

  2.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二、重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注册资本:1,454,410.95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嘉峪关市机场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章燎

  注册资本:286,495.68万元

  经营范围:火电、蒸汽、采暖热水、铁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科研及科技服务。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3、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法定代表人:孔祥锐

  注册资本:37,624.31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配件加工,激光加工,冶炼钢锭、铸造件、锻造件、电镀产品制造销售,钢结构件制作,冶金轧辊、胶辊、橡胶产品、液压元件制造销售,起重设备安装、改造,压力容器的销售,尼龙制品、玻璃钢制品、复合井圈井盖、(以下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废金属回收,机电设备修理;风电设备制造、安装,金属材料销售。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焦家庄1号

  法定代表人:文义博

  注册资本:71,627.32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再生铝合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炭素制品,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机械修理(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法定代表人:廖日昌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耐火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以下以资质证为准)种类工业炉窑的砌筑、检修、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及钢结构制作。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6、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团结路中广怡景湾

  法定代表人:杨金山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财务公司是由酒钢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11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酒钢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6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酒钢集团出资189,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3%;宏晟电热出资4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1.《能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向本公司保证供应公司所需的电力、热力、风力和蒸汽,其中,电力价格按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1〕207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热力、风力、蒸汽按单位生产成本加酒钢宏兴与宏晟电热确认的合理利润为原则确定。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2.《水资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应保证酒钢宏兴所需的水资源供应量,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水资源的单位价格,同时酒钢集团亦应保证供应的水资源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3.《机械产品、配件加工协议》,约定酒钢集团提供的加工服务和成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承诺质量保证期;

  4.《转供耐火材料及耐材砌筑维修承包协议》,约定公司向酒钢集团转供耐火材料原料,并有意聘请其承包公司耐材砌筑维修相关业务,同时约定相关服务价格按按市场价格确定,转供材料按实际采购价结算,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1,000万元。

  5.《职工用餐食品原料供应及加工协议》,约定向酒钢宏兴提供用餐服务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提供质量保证,双方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6.《循环水及气体产品供应协议》和《转供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协议》,约定酒钢宏兴向酒钢集团提供的部分循环水及气体产品(压气、氧气、氮气、氩气、煤气)和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的价格分别按协议价(单位成本的基础上增加的合理利润)和公司的实际采购价格而定,并提供质量保证,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40,000万元。

  7.2011年5月,公司与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酒钢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信贷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酒钢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酒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五)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酒钢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根据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本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六)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及所属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七)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除非双方同意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将每年自动延期一年。

  (八)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酒钢集团及其控制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必要的并将持续发生。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使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效率;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2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 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为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的3.5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为公司实际接受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公司”)及关联方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晟电热公司”)担保的同时向其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公司以关联方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1.5%/年的比率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酒钢集团公司、宏晟电热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及关联方宏晟电热公司拟为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于2022年在酒钢集团公司、宏晟电热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实际担保的融资金额为上限向其提供同等额度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公司以关联方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1.5%/年的比率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酒钢集团公司

  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注册资本:1,454,410.95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4.79%)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酒钢集团公司总资产11,314,756.99万元,净资产2,745,588.6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93,741.27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宏晟电热公司

  企业名称: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章  燎

  注册资本:286,495.68万元

  经营范围:火电、蒸汽、采暖热水的生产、销售、科研及科技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宏晟电热公司总资产1,023,577.49万元,净资产384,577.4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824.3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实际接受的酒钢集团公司及宏晟电热公司担保金额为限,向其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并以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1.5%/年的比率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市场化商业原则,公司以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支付1.5%/年的担保费,不高于市场同类业务收费标准水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以及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公司筹资活动提供支持的正常性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不良影响。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公司取得金融机构部分贷款的必要条件,酒钢集团公司及宏晟电热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以实际担保融资金额为上限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及关联方宏晟电热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融资业务增信,进而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酒钢集团公司和宏晟电热公司为公司2022年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获得部分银行贷款的必然条件,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在此前提下,公司以实际融资额度为上限向其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并支付合理的融资担保费符合商业逻辑,担保费率不超过市场同类业务比例,支付担保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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