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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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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计算)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09%,上述担保系公司对青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担保。

  (二) 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9年7月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蔚蓝”)、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康地恩”)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同时,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中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备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青岛四方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及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7,758.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9,8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804.3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公司剩余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400万元已于2022年1月20日还清,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调整外,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4,670,663.78元,具体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66.61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变更后,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将由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实施,实施地点为费县经济开发区岩滨路西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变更为“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347.68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市高新区茂源路北段实施,项目计划建设6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2,58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启动试运行。因本项目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自动化设备模拟调试周期较长;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同时,新产品开发和的推广应用需要一定的周期,导致本期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5:“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的科研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不直接新增公司产品产能,不涉及对应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计算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等。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该项目与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截至2021年末有1,15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210家,收费总额2.7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受到刑事处罚,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8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1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

  胡乃忠(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聂梓敏(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王娟(女士):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7,077,182.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52,084,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33,57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注1:本次修订新增第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删除第八十条,其他条款的序号亦相应调整。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的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计划的调整,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终止实施仅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蔚蓝”)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地址位于山东蔚蓝厂区内。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 19,980平方米,建筑面积17,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发酵车间、后处理车间、智能化包装车间、仓库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二、本项目终止实施的原因

  根据人用益生菌的行业情况,综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人用益生菌业务的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蔚之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增资的方式引入国际投资者ADMSingapore,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各为50%。合资公司运营后主要进行人用益生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面向全球市场推广。双方分别或联合为合资公司提供研发和技术支持,销售模式为B2B(包括B2B2C)。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三、本项目终止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000吨功能性食用益生菌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终止实施仅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项目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累计投入11.34万元(含项目报告编制费8万元,审计报告编制费等3.34万元),本项目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目的终止实施是由于公司经营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的终止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期限

  ■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项目涉及大量的设备安装与调试,相关手续周期较长,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本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1月。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一致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1日(星期四)至0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vland@vland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28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8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刚

  董事会秘书:姜勇

  财务总监:乔丕远

  独立董事:洪晓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1日(星期四)至0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vland@vland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勇

  电话:0532-88978071

  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六、其他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 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 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12:00和14:00-14:3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多媒体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邮政编码:2661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姜勇

  3、联系电话:0532-88978071,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6、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经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进入会场,并请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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