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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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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07                      公司简称:彩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信息新型平板显示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全球新型平板显示行市场业景气度持续高涨,我国新型平板显示产业蓬勃发展,做为全球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聚集地,已成为引领全球发展的最重要增长极。我国大陆地区显示器件收入、出货面积同比大幅度增长,处于行业“双增长”重要发展期。

  历经近20年的发展,全球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呈现多种技术竞相发展、市场体量稳步增长态势。我国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LCD显示面板产能全球占比近70%,未来几年仍是市场主流产品。新型平板显示上游材料及装备的国产化进程在进一步加快,基板玻璃行业已实现高世代(G8.5+)TFT-LCD、Mini-LED产业化。LTPS、OLED、Micro LED等高精细、柔性显示用基板玻璃我国正处于核心技术攻关、小批量使用阶段。基板玻璃产业整体步入供应链的中高端,预计经过“十四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国产化产业配套能力将显著增强,与国外公司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

  全球显示面板自2020年6月起,经历了史上行业最长的涨价周期。2021年下半年价格止涨转跌,逐渐回落,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整合周期。得益于平板显示面板产业的快速发展,基板玻璃、偏光片等上游材料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需求旺盛。

  本公司是全球新型平板显示行业唯一具备“基板+面板”上下游联动效应的高技术先进制造企业。显示面板业务在报告期内完成产能扩产改造。基板玻璃业务处于国内龙头、国际先进水平地位,已建成的2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8.5+基板玻璃产线稳定运行,仍将加快加大投资启动G8.5+基板玻璃新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板玻璃产业行业竞争力、影响力。

  2021年,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陕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强省建设)规划》等政策。相关政策的出台将引导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在新一轮行业竞争中前瞻性引领、布局、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技术升级及行业重组步伐;实现产业链“补链”、“强链”、“固链”,使行业整体迈向新征程。

  本公司持续贯彻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产品升级经营策略。主要业务为基板玻璃、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已形成了全球唯一的具有“面板+基板”上下游产业联动效应的产业布局,成为新型平板显示领域国产化领军企业。

  公司液晶面板业务主要产品涵盖32寸、50寸、58寸、70寸等市场主流尺寸的TV显示屏,技术具备4K/8K、窄边框、高清晰等,产品主要使用于TV及其他显示新应用场景。2021年,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迎来了行业性复苏、价格快速上涨的周期性特征,公司加速推进扩产建设,努力实现生产效率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货量大幅提高,产品品质良率持续稳高,赢得多家客户的满意认可。公司始终坚持以品牌客户为主的全球化客户体系,持续深耕战略客户、加强其他重点客户的合作深度,维护良好客户梯度。

  公司以平板显示玻璃工艺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为创新平台,不断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先后建成国内首条5代、6代、7.5代、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高世代(G8.5+ a-si)、基板玻璃实现了产业化。主要产品涵盖5代、6代、7.5代、8.5+代多品种液晶显示用玻璃基板,从0.7mm厚度到0.4mm厚度的系列化产品规模。主要客户为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的面板厂商。报告期内公司高世代G8.5+基板玻璃批量进入市场,满产满销、供不应求,并与国内知名面板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未来市场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共生产液晶面板1,589.12万片,同比增长16%,全年累计销售1,548.75万片,同比增长11%;共生产液晶基板玻璃414.96万片,同比增长47%,销售液晶基板玻璃412.54万片,同比增长47%。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7,362.96万元,其中液晶面板业务收入1,431,650.86万元,同比增长46%;玻璃基板业务收入85,712.10万元,同比增长33%,液晶面板业务和玻璃基板业务均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经营目标。2021年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66,898.66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3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011.14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5,325.38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168.25万元,信用减值损失517.51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减少9,011.14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6,898.6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7,230.44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3,798.15万元。鉴于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六、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结合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决定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为11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聘用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营公司、第二大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持续交易行为,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就近配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采购费用的原则,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淼先生、杨国洪先生、蒋磊先生进行了回避。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对外借款额度,包括到期续贷及新增授信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其中本公司10亿元、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30亿元、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亿元、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4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

  十三、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在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1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亿元、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22年度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十五、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需要,同意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十六、通过召开第三十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三、五、六、九、十、十一、十三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十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4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够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六、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着就近配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采购费用的原则,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5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44股,发行价格为6.7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9,999,976.56元,扣除保荐机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19,053,071,176.77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9,040,665,874.6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26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0月1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7,580,276,635.03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621,276,635.0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9,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452,428.2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1,841,667.89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原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其中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已办理注销手续,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开立的账户已转为一般结算账户。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本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与上述开户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本公司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虹宁”)和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7,580,276,635.03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621,276,635.0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9,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452,428.2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1,841,667.89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止2017年9月30日止),彩虹光电已以自筹资金972,716.41万元先行投入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彩虹光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为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7]2522号)。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2,716.4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彩虹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600万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2)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3)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4)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4.84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5)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7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6)2018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7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7)2019年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9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8)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彩虹光电于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9)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0)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9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1)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4.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4.50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彩虹光电于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3)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3.50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4)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9亿元。

  (15)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0.59亿元。

  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8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50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2021年10月19日,子公司彩虹光电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21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3.50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59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8.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经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增资34,790.00万元,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和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近年来国内G8.6/G8.5基板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多家面板企业相继建成,开始批量生产。按照公司原项目计划,8.5代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包括中电南京熊猫液晶显示公司8.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提供配套玻璃基板产品。为满足彩虹光电及其他下游公司G8.6面板项目对玻璃基板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已分别在成都、咸阳与康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彩虹康宁合资项目建设,公司拟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彩虹康宁合资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美元

  ■

  为顺应平板显示发展趋势,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继续加大公司产业升级力度,本公司与康宁公司签订《合资企业合同》,双方共同出资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和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各设立和运营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以及市场竞争力。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2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康宁公司出资98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的股权。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咸阳和成都建设一条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达产后各生产线最高年销售额预计超过8000万美元。

  与此同时,为保证项目建设,本公司、康宁公司已分别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彩虹和康宁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合资设立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工厂的投资协议》和《彩虹和康宁在陕西省咸阳市合资设立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工厂的投资协议》,成都双流区政府和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在项目用地、财政补助、税收优惠、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相应的政府扶持。

  为满足彩虹光电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玻璃基板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出资1020万美元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在成都设立彩虹康宁(成都)项目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出资1020万美元与康宁公司在咸阳设立彩虹康宁(咸阳)项目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康宁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项目已于2018年7月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经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彩虹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彩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6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在大金重工、豪尔赛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刁文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高新、中矿资源、碧水源、和君恒成等。

  2、诚信记录

  2021年12月,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许峰执行上市公司德展健康2018-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商定,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水平,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聘请其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7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以及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销售、动能供应、资产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项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淼先生、杨国洪先生、蒋磊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持续交易行为,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就近配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采购费用的原则,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项关联交易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1号;法定代表人:司云聪;注册资本:251,716.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彩色显示器件、彩色电视机、显示器及其配套产品、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产品、信息光电子材料、微电子材料、元器件、太阳能光伏电池及其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等。

  彩虹集团持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电彩虹27.92%股权,为本公司关联方。

  2、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7日,住所:咸阳市秦都区彩虹路1号西侧;注册资本:492,477.0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司云聪;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主要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以自有资金对信息产业、房地产业、商业贸易业务投资及资产经营(非货币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液晶玻璃基板、玻璃制品及原材料、光伏产品、组件及原材料、电子产品及原材料、金属材料、仓储及物流服务等。

  中电彩虹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0.07%股权,为本公司关联方。

  3、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00,600港元;法定代表人:苏晓华;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越秀大厦804室;经营范围:香港政府允许的贸易产品。

  该公司为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4、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4日;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明;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显示器件及照明器件用发光材料;电子浆料;各类3C产品及动力汽车用电池材料;TFT-LCD用靶材、光阻等功能化学品;各种光伏玻璃用镀膜液;销售自产产品;煤炭的批发;化工材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的进出口。

  该公司系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5、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淼;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一路创业大厦3层304号房间;经营范围: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销售、配套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从事与液晶显示玻璃基板有关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由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6.3.3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淼;住所: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办新双黄路中电熊猫配套产业园;经营范围: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从事与液晶显示玻璃基板有关货物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提供相关配套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由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6.3.3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7、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仝小飞;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及工程承包;电能生产及销售;电力购销;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电力咨询;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太阳能电力工程技术咨询及建设管理;光伏玻璃、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精细玻璃、钢化玻璃、结构陶瓷、硅材料、光伏组件、镀膜玻璃的生产、制造、研发、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等。

  该公司系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8、彩虹合肥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彩虹合肥蓝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注册资本:193,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双喜;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经营范围:信息光电子材料、微电子材料、元器件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照明工程施工;信息光电子相关其他功能材料、器件、组件及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生产、销售;厂房、机械设备、土地租赁;仓储服务。

  该公司为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内容

  1、关联销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事项如下:

  ■

  2、关联采购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与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事项如下:

  ■

  3、动能供应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与关联方发生动能供应事项如下:

  ■

  4、关联租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分别与关联方发生厂房、房屋等租赁事项如下:

  ■

  5、其他

  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还存在其他单项金额较小的设备维护服务、动能技术服务、接受劳务、服务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累计金额为3,000万元。

  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采购定价原则

  结合关联企业的供应量及齐套能力、质量、成本、结算方式等因素,参考可比性市场价协商定价。

  2、销售定价原则

  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行业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

  3、动能供应的定价原则

  (1)有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

  (2)无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参照当地同类企业供应价,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协商定价。

  4、租赁及劳务

  按照市场原则,在合理测算成本及利润率的基础上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8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亿元,其中彩虹光电50亿元,合肥液晶30亿元,虹阳显示40亿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彩虹光电提供担保118.50亿元、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27.88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1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9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本次被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彩虹光电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薛首文,注册地址: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注册资本1,424,727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99.79%。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晶面板生产和销售。

  1、彩虹光电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彩虹光电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二)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合肥液晶玻璃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杨国洪,注册地址:合肥新站区涂山路5号,注册资本671,247.7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69.76%。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晶用玻璃基板及相关零部件、材料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装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厂房、场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合肥液晶玻璃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合肥液晶玻璃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注: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0.21%。

  (三)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虹阳科技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杨国洪,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星火大道,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制造;非金属矿及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虹阳显示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2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49.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8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1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拟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投资回报率,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部分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彩虹光电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22年度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彩虹光电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面板行业属于投资大的重资产行业,彩虹光电项目建设资金很大比例来源于金融机构借款且期限较长。截止2021年末,彩虹光电负债主要为项目建设时的银团借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尚未到还款时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近年来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4、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彩虹光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然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2-02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44股,发行价格为6.7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9,999,976.56元,扣除发行费用179,334,101.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40,665,87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17,580,276,635.03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621,276,635.0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9,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452,428.2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1,841,667.89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中信建投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中信建投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中信建投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与查询。中信建投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中信建投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俞康泽、刘海彬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建投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信建投。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中信建投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中信建投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中信建投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建投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咸阳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2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至17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期半天;

  3、联系电话:029-33132781;传真:029-33132763。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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