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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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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15                                                公司简称:比依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867,304.30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81,055,007.36元。.

  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6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24,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3%,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家用厨房电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家用电器行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覆盖面广且各细分行业差异较大。家电行业分类逻辑及公司主要细分领域如下图所示:

  ■

  2021年,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反复态势给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一方面,受大宗原材料价格飞涨及国际物流成本快速上升等因素影响,业内企业的成本端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居民消费能力短期转弱,内外销市场相对承压。

  但长期来看,就海外市场而言,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小家电产品普及率极高,大量的消费需求使小家电市场一直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虽然全球经济增长势头稍有放缓,但仍呈现乐观复苏的趋势。就中国市场来看,根据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21年度厨房小家电销售同比下降14.1%。不过,在共同富裕及城镇化率不断提升的支撑下,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依旧未变,以新一代年轻群体为代表的消费者对厨房小家电的健康化、时尚化及智能化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厨房小家电行业长期仍具备较大成长空间。其中,以“无油健康、操作便捷”等为典型特征的空气炸锅深受年轻消费群体的喜爱,在厨房小家电行业整体负增长的大环境下,空气炸锅市场突出重围,根据欧睿国际数据统计,2021年中国市场空气炸锅销量同比增长37%,相对弥补了整体行业的市场下滑。

  面对持续反复的疫情变化、大宗原材料市场及汇率的波动,加之全球能源、局部地区战争等影响,公司仍然以“创造精品”为使命,坚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持续深耕厨房小家电行业,积极寻求产品功能创新和品类拓展,目前已与全球厨房小家电的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34亿元,同比增长40.43%。

  以国家或地区划分,目前全球小家电出口国(地区)主要为中国、德国、意大利、法国、美国、波兰、墨西哥、土耳其、韩国和西班牙等国家。其中,中国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配套优势承接了全球主要的小家电订单。以省份为区域划分,由于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国内小家电制造厂商主要位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

  公司是一家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持着“美食每刻在一起”的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积极研发开拓健康厨房小家电品类。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ODM/OEM业务和“BIYI 比依”自主品牌OBM业务,目前ODM/OEM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自主品牌尚处于发展初期。

  公司业务起步于ODM/OEM业务,外销方面,目前公司的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南美,部分客户分布在中东及南非。内销方面,随着国内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为主的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逐步取得了小熊电器、苏泊尔、利仁科技等国内知名品牌商的订单,国内销量快速提升。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部、计划部依据订单交货期限、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目前,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根据客户的需求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基于小批量零星部件、临时性产能不足或对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环节采用了外协加工的模式。

  公司ODM/OEM业务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交付;自主品牌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主要通过公司直营线上店铺直接对终端消费者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4亿元,同比增长4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20亿元,同比增长13.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亿元,同比增长9.2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闻继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6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24,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3%,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1、公司名称: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负责人:吴江水

  4、营业场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5、拟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市场营销策划。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1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6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24,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3%,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8元(含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1年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867,304.30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81,055,007.3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2.6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24,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3%,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162,261.8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66,782.57元,资产减值损失1,795,479.25元,合计计提7,162,261.82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2021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366,782.5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795,479.25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62,261.82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6,750,168.4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三、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666.5万股,并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999.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8,666万元人民币,公司股本由13,999.5万股变更为18,666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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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注:1、因本次议事规则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注:1、因本次议事规则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后,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注:1、因本次议事规则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3、本次修订完成后,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5、《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6、《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

  ●审议情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种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和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拟投入金额: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交易目的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出口业务以外币计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实施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拟投入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4、业务期限

  本次业务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 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公司以远期为工具进行一般套期,以互换合约进行滚动套期。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评估、交易操作、交易记录和监督。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工作小组决策实施应急止损措施。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操作的衍生品业务种类、所涉及的币种、单个产品设置的期限,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使衍生品价格波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对冲经营活动净外汇敞口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或收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或合约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外汇衍生品将根据交易对手汇率报价进行评估,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综合收益水平。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比依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薛伟,2010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力,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微微,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中汇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汇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业务和资质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联系人:郑玲玲

  电子邮箱:bydmb@biyigroup.com

  联系电话:0574-58225758

  (三) 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 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余姚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以及需持有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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