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4月25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4月21日之前,不含4月21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3.权益登记日(4月21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3.4.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5.投资者可在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688)或销售网点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3.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