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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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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2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三)所有董事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53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从工艺设计、设备开发与制造、组织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到配套脱硝催化剂的生产等,公司业务涵盖了烟气治理全过程。

  1、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烟气治理工程服务

  烟气治理即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烟气中存在的颗粒物、硫氧化物及NOx进行处理,降低其排放浓度。根据污染源的不同,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被分为若干子行业,其中固定源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包括VOCs废气治理和烟气治理。烟气治理按行业属性可分为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两大类。电力行业烟气治理主要是指火力发电行业的烟气治理,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是指焦化、钢铁、建材等非火电行业的烟气治理。公司主要从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

  按治理污染物的不同,烟气治理又可以细分为除尘、脱硫、脱硝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除尘是指从烟尘、粉尘等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目前市场上通常采用机械式除尘、电除尘、过滤除尘、湿法除尘和新型复合除尘等五类除尘技术,其中布袋除尘(过滤除尘)、电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是我国目前主流的除尘技术。

  ②脱硫是指除去烟气中的硫及其化合物(主要为SO2)。按照脱硫过程中是否加水和脱硫产物的干湿形态,烟气脱硫技术可分为干法脱硫、半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三类。

  ③脱硝是指去除烟气中NOx。SCR脱硝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和SNCR脱硝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是目前十分成熟的两种烟气脱硝技术,其中SCR脱硝技术以其较高的脱硝效率,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烟气脱硝技术。

  公司的烟气治理工程服务涵盖了从除尘、脱硫、脱硝到配套设备和催化剂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干法、半干法、湿法脱硫,低温SCR脱硝,以及超细粉尘脱除等超低排放技术的综合服务商,烟气治理技术先进、工艺路线丰富,可根据业主方的烟气工况和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以满足达标排放需求。

  公司采用的工艺路线主要有: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SDA半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CFB半干法脱硫+除尘+GGH换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GGH换热+CFB脱硫+除尘、湿法脱硫+GGH+热风炉配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湿法脱硫+湿式除尘。

  (2)烟气治理产品

  ①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SCR脱硝催化剂是在SCR脱硝过程中促使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从而选择性地将NOx转化成氮气和水的触媒,是脱硝系统的核心部件。

  公司生产的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相比高温SCR脱硝催化剂而言,可以有效地降低运营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NOx的达标排放,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社会、经济价值。

  ②脱硝设备

  公司生产的脱硝设备有单仓脱硝设备、并联多仓脱硝设备及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其中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为公司典型设备,该设备采用下部除尘、上部脱硝的集约化设计,将除尘模块、脱硝催化剂原位解析再生系统、喷氨系统和脱硝模块进行合理的一体化集成,具有减少温降、节约能源等特点。

  ③除尘设备

  公司除尘设备主要包括脱硫系统配套除尘设备、焦炉地面除尘站设备、高压氨水侧导系统设备及其他环境除尘设备。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

  因客户需求差异较大,公司产品和服务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呈现出非标准化和定制化特点,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

  3、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奔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新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因地制宜推动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意义更加凸显,非电行业烟气治理需求持续释放并提速,市场规模不断增长,重点工业行业的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也迅速崛起。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诸多环保政策和行业标准,为环保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环保行业的技术升级与开发热潮掀起,环保产业的创新技术不断涌现,也催生了数字环保、智慧环保等新业态;环保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态势持续向好。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地区作为主战场,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铺开,水泥等行业也在逐步跟进。众多省、市、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加紧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安徽、河北、河南、四川等地相继发布地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程,也带动了技术进步。在强力政策驱动下,环保产业为治污攻坚提供了技术支撑,也获得了自身发展壮大的机遇。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起草了中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 4416-2014《焦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年内取得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增强了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低温SCR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多项技术、产品入选《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021年,公司“钢铁烧结烟气低温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北区炼铁1#3#(2*200㎡)烧结机烟气脱硝工程”被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列入《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公司“超低温脱硝催化剂研发及产业化”揭榜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任务》;公司“套筒石灰窑烟气低温(180℃)SCR脱硝系统”入选《2021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公司入选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安徽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及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压力容器制造和压力管道设计两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进一步丰富了公司资质体系,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和业务承揽能力,尤其是碳捕集、利用领域项目承揽能力,扩大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提升公司的行业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2,534,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纳高端人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39,655.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414,325.3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41,432.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0,016,308.03元,减报告期执行2020年利润分配43,335,0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0,754,200.80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1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2,5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761,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相关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0.1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183,7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0,737,85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88,445,842.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1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4,837.0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837.0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627.8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313.39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投资收益 306.9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627.83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24日及25日,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25200104002459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7771080000084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06073019100132666、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9510100121816666、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51906931810501。2021年2月19日,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与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7日,公司分别与首创证券、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4259652888、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2759641839、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78260389589、公司在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000301775110300000083。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首创证券对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注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本年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7.47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在置换时一并转入一般户所致。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

  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激励对象陈锐先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9%,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2,539,000元减少至132,419,000元。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环保科技研发;除尘、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节能工程承包;除尘、脱硫、脱硝、输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变更后:

  环保科技研发;除尘、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节能工程承包;除尘、脱硫、脱硝、输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修订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将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经营范围变更等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

  ■

  注:因本次章程增加、修改条款而致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2,5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761,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锐先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万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忠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安忠义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2,539,000元减少至132,419,000元;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经营范围等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简历

  安忠义先生,男,出生于198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任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22年3月任中冶华天节能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大气污染治理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任中冶华天工业环境能源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安忠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2年5月7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参会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 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曾兴生  徐守号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兴环保(003027)股票,现登记参加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简历

  王超先生,男,出生于199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支行客户经理、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家专项项目经理,现任职公司采购部。

  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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