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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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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工装和检测用治具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实现自动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良品率的治具及设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电子产品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华为、荣耀、立讯精密、智信仪器、捷普绿点、维沃(vivo)、比亚迪等。

  (二)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专注于手机等移动终端电子产品工装和检测用治具、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现阶段公司产品以治具为主,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智能手机组装和检测治具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获得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华为、荣耀、富士康、立讯精密、小米、OPPO、维沃等等全球知名厂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其中苹果主打高端机型,华为智能手机以中高端机型为主,而小米、OPPO和维沃则以中低端机型为主,高端机型占比相对较低,公司治具产品的技术水平能较好地满足前述客户的不同要求,可以看出,公司治具产品在移动终端电子产品领域的技术水平处于较高水平。此外,公司向华为供应的治具和设备产品在产品质量上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产品质量持续符合客户需求,订单交付周期不断缩短,再加上持续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使得近年来公司在华为同类产品中获取的订单份额处于较高水平,考核排名靠前。

  (三)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移动终端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技术更新要求高,公司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持续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确保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持续增长。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力、不断获取收入,并推进战略落地实施的根本保证,技术创新最终落脚于产品创新。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路线,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持续改进相关的组装和检测技术。在加工组装技术方面通过多轴联动控制技术为客户解决了多项技术难题,提高精度和准确度的同时,降低了损耗风险;通过精密注塑成型技术替代CNC加工,实现大批量金属结构件的高效生产;此外公司在主板测试、气密性测试方面实现了进口替代,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不断坚持的技术创新为公司持续获得客户订单奠定了坚实基础。

  2、经营模式创新优势

  为适应客户需求和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优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逐渐形成了“定制化、小批量、快速响应”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模式。

  在经营模式上,公司紧跟客户步伐,持续满足客户个性化要求,以客户产品和订单需求为核心,坚持“定制研发、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研发和生产采购模式。为适应客户品类较多、频次较高、批量较小的采购订单特点,公司通常采取“多批次、小批量”的生产加工和交付模式。在长期经营实践过程中,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内部协作流程和生产加工工艺来不断压缩交付周期,加快客户响应速度,从而获取更多订单份额,提升竞争实力。和标准化产品厂商相比,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及客户服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1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能够反映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成果,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与分红相关的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了公司三会召开的便捷性,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赵迪先生、傅飞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赵迪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选举傅飞晏女士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拟对《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类存款项目累计49,316万元,赎回现金管理类存款项目48,74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类存款项目为57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1,32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仍在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348.04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仍在期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4,485.43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675.3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810.0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月22日,该部分自筹资金为2,675.39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2,675.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1,810.04万元(不含税),本次置换金额为1,810.04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531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376,311,200.00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117,169,192.77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70万元未到期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与公司上市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志刚,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唐洪春,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费用为7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天职国际承办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天职国际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天职国际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天职国际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0,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上述公司贷款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担保和授权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本次申请授信事宜通过后,公司将在实际签署合同时予以披露相关进展信息。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150,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事项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150,000,000.00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事项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150,000,000.00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计划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重要性及可读性,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每笔现金管理购买及赎回的进展情况不再进行单独披露,公司将于每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整体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43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非委托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430,000,000.00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协定存款或约定活期存款利息协议均按账户签署,账户内资金均会按协定存款利息或约定利息计息,实际为活期资金,保本且使用不受限制,所以现金管理额度为全额。此外,公司募集账户拟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或《活期存款市场化报价业务协议》,上述协议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保本且使用不受限制的前提下,能够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同时公司承诺将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43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5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43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43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430,000,000.00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重要性及可读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每笔现金管理购买及赎回的进展情况不再进行单独披露,公司将于每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整体披露。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损失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公充、客观的反映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本,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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