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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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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金属软磁粉和金属软磁粉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电能变换各环节的电力电子设备或系统实现高效稳定、节能环保运行提供高性能软磁材料以及电感元件整体解决方案。凭借着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推出匹配市场需求的新材料产品,引领全球金属软磁粉芯行业的发展。

  ■

  公司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广泛应用于光伏发电、变频空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据中心(UPS、服务器、服务器电源、通讯电源)、储能、消费电子、电能质量整治(有源电力滤波器APF)、轨道交通等领域,属于“碳中和”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金属软磁粉芯生产商和服务提供商,通过多年持续的材料技术积累和应用解决方案创新,不断创造和引领新型应用市场,持续扩大产品市场空间,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取得了包括ABB、比亚迪、格力、固德威、华为、锦浪科技、美的、麦格米特、TDK、台达、威迈斯、阳光电源、伊顿、中兴通讯(按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并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与用户的技术合作来指导公司的研发与生产,共同推进电源、电感元件以及电感磁性材料的技术方案和产品创新,因此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具备了较强的引 领者能力,在市场开拓、产品性能、产品附加值等方面处于主动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金属软磁材料行业,获得了多项荣誉。2020年,公司荣获了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该称号的授予是对公司在金属软磁材料领域的强大综合竞争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2021年6月,公司的“高性能低损耗合金软磁材料助力光伏、新能源汽车解决方案”荣获2021财联社“碳中和先锋奖”;2021年9月,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成果荣获第四届(2021年)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磁性材料专业前十企业”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注1: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2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根据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23139       转债简称:铂科转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2年4月18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23139        转债简称:铂科转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议案10、12、13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10、12、13以外的其他议案需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提案中,议案5、6、7、10、11为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金浩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6、特别提示:

  为配合当前政府防疫工作、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遵守政府疫情防控需求外,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防疫措施,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11”

  2.投票简称为“铂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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