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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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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87.1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428.21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9,310.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以此计算,已回购股份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4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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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全球PCB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中国PCB产业在世界仍占主导地位

  受下游行业不断向多元化拓展以及下游行业需求扩张的拉动,全球PCB产值规模稳步上升,行业规模从2000年的416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804亿美元。期间全球PCB市场经历过两次产业重心转移,第一次是从欧美转移至亚洲的日、韩、中国台湾等区域;由于中国拥有显著的生产制造优势,大量外资企业又开始在中国大陆设厂扩建,生产重心由日、美、欧、韩、中国台湾等向中国大陆转移,形成第二次重心转移。

  目前,中国大陆以超过50%的市场份额居于世界PCB产业的主导地位,而且增速较快。根据Prismark 2021Q4数据,中国大陆产值全年占比从2000年8.1%上升到2021年的54.2%。从产值增速上看,2000-2021年全球和中国大陆PCB产值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2%和13.0%,中国大陆增速远高于同期其他国家,2000年产值占比前三的日本、美国和欧洲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3%、-5.6%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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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层板占比仍然较大,但高密度化和高性能化技术助力封装基板和HDI快速增长

  根据Priskmark 2021Q4统计,2021年全球PCB产品中,多层板占比高达39%,在过去的21年里多层板占比一直保持领先。但随着消费电子更迭、汽车电子兴起、5G物联网落地,PCB产品逐步向轻薄化、高性能、高密度等方向发展,封装基板、柔性板、HDI占比逐步上升,2021年这三类产品占比分别为18%、17%和15%,不断挤占多层板和单/双面板的份额。从增速看,封装基板、多层板和HDI同比增速最快,分别为39.4%、25.4%和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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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下游应用领域愈发多元,需求增长势头向好,行业周期性持续弱化

  PCB行业在80年代主要依赖于家用电器而快速起步,受相对单一的下游需求因素影响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是,随着经济水平发展,数据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的新一轮增长又创造了大量的PCB需求。当下游应用领域愈发多元,PCB整体需求增长势头向好,行业周期性弱化。目前,PCB下游主要包括个人电脑、服务器/数据存储、手机、有线设备、消费、汽车、工业、医疗、军工/航天等细分领域。根据Prismark2021Q4统计,2021年PCB行业下游占比前五的领域为手机、个人电脑、消费、汽车、服务器/数据存储,产值占比分别为20%、18%、15%、1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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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PCB厂商利润受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行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较大,利润受到一定挤占。根据亿渡数据资料显示,PCB的直接材料在成本占比约为55%,其中覆铜板占比超过30%,因此覆铜板价格的波动是造成利润波动的主要原因。覆铜板的三大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环氧树脂和玻纤布,成本占比分别为42.1%、26.1%和19.1%。自2020年至2021年三季度,三大原材料价格涨幅均较大,其中占比最大的铜箔价格主要受国际铜价影响,铜价自2020年4月以来一路上涨,目前仍处于高位;环氧树脂玻纤布价格自2020年7月涨价以来最高涨幅分别达86.74%、175%。由于覆铜板行业本身技术壁垒高、行业集中度高,其对下游议价强势,行业格局较为分散的PCB行业不得不承受其涨价带来的成本上升,因此PCB行业整体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虽然环氧树脂和玻纤布的价格在2021年四季度有所回落,但仍处于相对高位,是对整体PCB行业影响仍然较大。根据统计,在中信PCB行业(剔除*ST公司和上游公司)的26家公司中,2021Q3毛利率同比下降的有23家,毛利率平均值由2020Q3的25.13%下降到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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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以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起家,不断通过内生外延的方式,成为能够提供“PCB+元器件+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拓展公司产业链及产品应用领域的同时有力提升了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公司以产品为导向将业务分为PCB及解决方案两大事业群,两大事业群协同并进,共同筑深公司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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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PCB事业群

  公司PCB事业群主要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密度互联HDI板、高频高速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含挠性电路板)和其他特殊规格板(含:金属基板、厚铜板、超长板等),覆盖行业以智能终端、数据/通讯、新能源/汽车电子、工控安防为主,广泛应用于服务器、天线、光模块、ICT/通信、移动终端、IOT模块、BMS及电机控制模块、MiniLED显示屏等产品。

  疫情加速全球数字化进程,在“新基建”政策及“双碳”目标导向下,5G网络、云计算及数据中心建设加速,汽车电子、储能安防、智能IOT和AR/VR等市场需求持续放量。

  报告期内公司PCB产品类别和应用领域分类占比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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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解决方案事业群

  在不断扩大印制电路板业务规模的同时,公司通过内生发展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解决方案事业群的业务布局,提供“PCB+元器件+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报告期内,解决方案事业群再添微芯事业部、裕立诚两位成员,实现了PCB业务链的延伸,在元器件采购及生产、解决方案、PCB 贴片及测试、售后服务等全供应链上满足客户的需求,打造从供应链到核心元器件到解决方案的业务闭环,业务实现从家电到军工、新能源(汽车、电单车、储能)、功率半导体等领域的延伸。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定制化电子器件、模块化产品、微芯器件、陶瓷基板等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产品品质,努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集团产策中心负责把所接收的订单进行初步评审,结合各厂产能及产品定位分配订单,各厂计划部按照产策分配的订单,结合客户交期进行排产,产线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已建立一套高集成度的ERP信息化系统,涵盖了生产制造、工程管理、品质管理、库存管理、成本管理、商业智能等10大模块。通过该系统,计划部可对生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营销、供应链、制造等相关部门,保障生产有序进行,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产线各工序设置了电子看板,可以随时了解排产和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机台稼动率管理等。当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相关人员可以快速识别出瓶颈工序,及时将部分瓶颈的生产环节(如钻孔、压合等)外包给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公司已设立专业的团队对外协商进行管理,确保外协品质和交期满足客户需求。

  另外,公司成立了NPI(新产品导入)小组,样品订单由NPI小组组织工程部、工艺部、品质部等技术部门进行充分评审、策划后生成制作指示。产线设置的NPI产品制作通道,可以实现快速、准确地满足客户的样品开发认证需求。样品认证成功后,NPI小组会将前期的制作参数、方法、品质管控要点等梳理固化至作业文件或MI(工程指示单)中,形成总结报告并移交给制造相关部门。

  公司每年根据战略要求,梳理瓶颈工序,实施技改升级,促使流量流速最大化。同时评估扩产的必要性,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系统建设,紧随生产技术变革趋势,提高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采购模式

  (1)集团设PCB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和供应商管理,主要职能包括:搜集行业资讯,审核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报价合理性,协助各子公司对部分材料及设备进行议价,制定并梳理各子公司采购程序文件,监督各子公司采购工作的执行及日常行为。

  (2)各子公司均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采购部负责母、子公司的原材料、设备、仪器等相关采购工作,公司通过对内建立ERP、OA等系统平台,对外建立供应商门户网,实现数字化、信息化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流程管理的目的。

  对于覆铜板、半固化片、油墨等材料,公司依据市场人员提供的需求信息提前备料,而通用材料需依据公司前三个月历史用量及预计产量进行备料,对于非常用规格或型号的原材料则根据客户订单确定耗用情况进行采购。

  (3)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评估认证作业指导》、《采购合同管理作业规范》等文件以严格控制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及对采购作业规范化。针对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采购:针对大宗材料、占额较高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商的合作方式为寄售,以达到不占用公司库存及流动资金的目的;针对难以管控耗用量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商合作方式为包线、包尺、包电量,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4)公司建立和完善了采购开发体系,制定公司的采购开发战略,定期对主要板材、重金属等供应商的各工厂审核及商务交流,完善公司的主材料采购策略。公司评估各厂商主推及优势产品,完成各供应商新增生产产地的评估和引入,对比分析后选择在同级别厂商中最优价格,以降低采购成本及缩短采购周期。

  (三)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公司核心发展领域积极开拓国内外行业标杆客户,与客户构建共赢、共发展的良好合作关系。

  按照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产品和应用领域聚焦在数据通讯、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和储能安防的行业优质客户;根据产业客户需求和公司产品特色,采用分区域和分部门相结合的组织架构模式,建立以区域营销和产品线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PCB事业群设立营销中心,作为公司对接客户的统一窗口,并按照供-产-销的高效对接机制来安排客户订单生产需求。

  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优质客户,不仅在国内华南、华东市场建立销售团队来满足客户需求,并且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与终端品牌客户或OEM、ODM客户签订“产品框架协议”或“质量保证协议”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具体销售业务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销售价格、数量和交期等。

  (四)行业影响力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八年,逐步形成以HDI板为核心的多元化产品结构,且已掌握任意阶HDI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并实现量产,在PCB行业中实现差异化竞争。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第五届“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优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单位、深圳市电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单位和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MPCA)名誉会长单位。公司在第二十届(2020)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内资PCB企业排名12位;综合PCB企业排名27位。根据Prismark 2020年全球PCB百强企业排名显示,公司位列第48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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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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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066.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9%;利润总额27,566.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87.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6%,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2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且能有效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7,613.53万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在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外汇远期结售汇及衍生产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

  注1: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注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3:上述额度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1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龙王庙工业区23栋101、21栋、22栋、23栋

  法定代表人:谢小梅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图像处理和信号处理系统及模块、薄膜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印制电路板元器件销售与技术服务;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70,125.91万元,负债总额为57,011.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220.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366.83万元,净资产为13,114.6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4,451.76万元,净利润为-2,821.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5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持有其1.43%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93,452.76万元,负债总额为90,025.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3,291.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4,665.83万元,净资产为103,427.3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8,867.11万元,净利润为10,299.9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3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C栋2801

  法定代表人:徐俊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IC)、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电脑及周边设备、开关电源集成电路(IC)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购销;矿产品购销;通用设备、泵及液体提升机、液体气体过滤、净化机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得到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维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

  君天恒讯为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君天恒讯资产总额为66,404.78万元,负债总额为11,023.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46.8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80.76万元,净资产为55,381.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6,938.79万元,净利润为13,505.2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皆为公司子公司,且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5,896.85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3,89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39%(不含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委托理财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委托理财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谨慎决策。公司主要选择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可有效避免理财产品因政策性、操作性等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低。

  2、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及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5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6.8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二)会计处理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中包括2020年及2021年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684.09万元,其中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37,950.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8,373.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7,373.4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公司同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于本年度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373.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950.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下游客户新产品升级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博敏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2021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合计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金额为6,418.8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敏电子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敏电子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华创证券对博敏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2.87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1年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4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87.1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428.21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49%。2019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2021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4.82%,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2021年度已使用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缓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

  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

  独立董事:张荣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        编号:临2022-02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33.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25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减值金额负数表示冲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84.68万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36.98万元,并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936.9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议案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1)。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振华和孙慧敏同志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改派李振华和蒋丽敏同志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蒋丽敏同志自201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11月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蒋丽敏同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以下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三)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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