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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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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或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三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其督导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薛波、王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及/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总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10,00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拟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决定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088.68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2.88万元(不含税),合计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中兴大道22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良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7 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经审验,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

  ■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新增并删除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照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的修订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道科技”)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2155号)《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4,088.68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12.88万元(不含税)。

  公司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累计金额为24,088.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7,402.2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坐扣保荐承销费用5,198.11万元(不含税),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12.88万元(不含税)。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088.68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2.88万元(不含税),合计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注册会计师鉴证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2]2155号《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道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道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8,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 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期限和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金额和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或存款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或存款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或存款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道科技”)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5,597.72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9%,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道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道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2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提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3.00、4.00、5.00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提案3.00、4.00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 9:00-11:30,13:3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3)和本人身份证。

  (2)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 或持股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和本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年4月 25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312000),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唐伟将 联系电话:0575-88262235

  传真:0575-88262235 邮箱:ir@zjjdtech.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9”,投票简称为“金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 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16:00 之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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