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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0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07日以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1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46.30万元。上述募集于2019年12月25日分别存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1、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截止2022年04月05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35,327.03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2,182,062.72元(含利息)。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0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0年09月10日,公司分别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普通单位定期存款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2020年12月08日,公司续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2021年03月08日,公司分别认购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普通单位定期存款1,000万元产品到期,已按期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0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告编号:2021-024)。

  2022年04月0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0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止2022年04月05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35,327.03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2,182,062.72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1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作为森特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4月0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现追加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本外币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为15%,以及美金150万外汇衍生品交易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运营和交付能力,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收购了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为尽快完成此次并购事宜,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办理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4月0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现追加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本外币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为15%,以及美金150万外汇衍生品交易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运营和交付能力,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收购了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为尽快完成此次并购事宜,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办理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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