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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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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55                                       公司简称:龙腾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92,666,668.52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8%;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龙腾光电是国内第一批专业从事TFT-LCD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应用领域,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驱动机制,依托健全的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车载、手机、工控、智慧互联等显示终端。公司持续实行产品差异化、高值化竞争策略,布局隐私防窥显示技术、金属网格On-Cell触控技术等行业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液晶显示面板行业深耕多年,形成了稳定、高效的商业模式。公司采取以产定购、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开展经营,通过高效的研发体系、智能化生产体系并依托覆盖多地的营销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满足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实现共赢发展。

  1.研发模式

  公司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重资构建多项科研技术平台,建立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龙腾)平板显示技术研究院、苏州市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多项创新载体,具备专业的研发团队、完善的研发流程及管理制度、先进的研发支撑体系,形成了完整、高效的创新机制。针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公司制定了流程控制文件《新产品开发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策划、设计、验证和量产,每个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并综合考量材料市场供需状况、库存状况、合作供应商供货能力等因素,合理备料。原材料采购分为一般材料采购、策略材料采购。公司以公开透明方式开展采购作业,以市场供需状况为基础,结合产品的技术要求,友好协商定价。公司与供应商维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体系以及长期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确保公司产品高质量要求以及供应链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按照客户需求生产产品。公司接到客户需求后形成销售预测分析,根据产能状况、产品特性,同时考虑客户长期合作、材料供应、产品生产周期等因素,综合制订生产计划;同时根据产品销售历史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策略备货。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如薄化、贴合等委托外部的专业公司加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外协厂商筛选认证标准,主要包括资料调查、实地调查、风险识别调查等方式进行品质系统认证及产品验证,此外,公司对委外加工制程及产品制定严格管理标准,以确保委外加工产品品质。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品牌长期主张以及专业-技术-品质-品牌的发展逻辑,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销售的产品模式主要为Cell产品和Module产品两种,根据客户需求,手机面板一般以Cell形式对外销售,客户进行后续的模组加工,笔记本电脑、车载和工控面板一般以Module形式对外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新型显示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基础产业,对全球经济社会智能化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意义。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高性能非晶硅(a-Si)/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进入“十四五”,我国始终将包括新型显示产业在内的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发展重点,陆续出台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鼓励并支持产业的发展。经过十多年来不懈努力,我国实现了新型显示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随着国内产能不断释放及韩国部分产能退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我国正逐步占据行业主导地位。

  伴随5G、AIoT技术及全球数字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渗透率持续提升,新场景新应用推动IT产品多元化发展,新能源车市场快速成长带动显示面板需求持续成长。2021年,笔记本电脑面板出货创历史新高,上半年需求由疫情带动,以消费性笔电和教育本为主,下半年随着欧美陆续解封回归正常工作,需求则由商用机接棒,支撑全年面板需求。同时在汽车愈发智能化的趋势下,车载显示逐渐表现出消费电子的部分特性,中控大屏、双联屏等车载显示的面积和总量正在同步增长。2021年,全球新型显示行业产值和产量均再创新高,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CODA)的数据显示,全球新型显示面板产值约1,500亿美元。据调研机构统计,2021年笔记本电脑面板出货2.92亿片,同比增长28%;车载显示面板1.88亿片,同比增长26%;智能手机面板出货19.2亿片,同比增长8%。

  面板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进入壁垒较高,企业只有具备独特的核心技术、丰富的客户群、快速的需求响应、稳定的供应、优异的品质、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才能以创新供给匹配客户需求,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第一批专业从事TFT-LCD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多年来潜心经营主业,具备深厚的工艺积累和成熟的产线运营经验,并充分发挥产线配置灵活、切换速度快的特点,准确把握下游终端客户需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及差异化、高值化、定制化产品策略,实现先进技术率先产业化应用,尤其在高端商务防窥笔电面板市占率保持全球领先;以及在有限的产能状况下,依靠科技力、产品力在各细分应用领域取得了一定市场份额,据调研机构统计,2021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七,车载显示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九。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未来显示应用范围不断扩展,显示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TFT-LCD以及AMOLED作为市场主要技术种类,将与Mini/Micro LED等多种显示技术各自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显示需求,长期共存、相互竞争。现阶段,TFT-LCD以其特有的技术成熟、品质稳定、性价比高等优势,占据显示领域主导地位,据调研机构统计,2021年LCD产能占比约93%。AMOLED具有轻薄、高对比度、低功耗、可柔性显示等特点,在高端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市场渗透率快速增长。

  金属氧化物面板技术作为一项基于TFT驱动的改进技术,相较于a-Si TFT-LCD拥有更高的电子迁移率和透光率、更好的均一性和稳定性,可实现高分辨率、高刷新、窄边框、低功耗等特性,在高端笔记本电脑、电竞显示屏、平板等产品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有望成为未来中高端主流显示解决方案之一。公司持续投入研发,未来将结合公司行业先进的隐私防窥、金属网格On-cell触控等技术以更好地满足高端化、差异化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Mini LED通过采用更精准的分区调光技术,可以提升屏幕的显示画质和对比度,高度还原真实世界的色彩与亮度,同时具备超低功耗。Mini LED背光技术应用在2021年迎来规模化商用的元年,增长速度较快,将成为显示行业的下一个增长点。尤其是各终端品牌的发力推动下,大尺寸显示快速增长,在中小尺寸市场也具备量产条件,若成本能够进一步优化,Mini LED背光显示有望迎来实际出货量的快速增长。Mini LED背光技术在现有技术上更新升级,与传统LCD显示产品具有良好的互补关系,公司已成功推出相关样品,为进一步优化成本,在传统Mini LED架构基础上,公司积极研究新型技术架构,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

  Micro LED作为备受瞩目的下一代显示技术,显示性能更为优异,拥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发展空间,但技术尚未成熟,若突破芯片技术、驱动技术、巨量转移技术等瓶颈,将在超大显示、可穿戴显示等显示技术市场具有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73,295.41万元,同比增长3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59.38万元,同比增长247.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99.34万元,同比增长284.23%。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为723,681.02万元,净资产为462,979.59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主持,会议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监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报告》及《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而作出,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有利于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本次监事会换届事项有助于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持续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7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666,74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612,152.5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054,595.47元。

  2020年8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16,672,868.73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6,342,109.8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4,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23,836.56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623,234.68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98,057.27元,合计使用人民币13,721,291.9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5-000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龙腾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腾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所在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制程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方面,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8,573,139.13元。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666,668.52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593,804.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28,573,139.1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2,666,668.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行业先进技术面板研发制造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新型显示行业,具有资金密集、技术密集、进入壁垒高、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等特点。

  新型显示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基础产业,我国始终将包括新型显示产业在内的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发展重点,陆续出台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鼓励并支持产业的发展。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显示应用场景和产品不断丰富,多种显示技术将各自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显示需求,新型显示行业正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为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更全面可靠的解决方案,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需要持续研发创新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发展液晶显示面板,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成为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全方位方案解决专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经验积累,在中小尺寸面板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结合前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目前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2,954,114.70元,同比增长3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593,804.68元,同比增长247.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993,427.92元,同比增长284.23%,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进行金属氧化物面板生产线技改项目及产品制程的改进升级,进一步发展自动化、智能化工厂,以保证总产能的稳定及产线的先进适用,提高制程能力及产品信赖度,赢得客户的长期合作;此外,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募集资金不足,需自筹资金补足的情形,因此,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战略目标、研发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的阶段,公司提出此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产能扩充优化和项目建设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与产品制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5G、物联网、大数据等快速发展的契机,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投入资金规划扩充新产能,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上市时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资金缺口,公司需自筹资金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分红金额及比例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平衡了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电子”或“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龙腾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龙腾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713.38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2年度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为保证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龙腾电子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3、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新巷路68号

  4、法定代表人:林世宏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屏(LCM模块)、液晶电视、平板显示器专用精密导光板、背光模组及灯管)以及电脑周边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及电脑周边产品的检测及维修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配套产品的关键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数码产品的销售;新型显示技术开发、咨询、检验检测服务及技术转让;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及电脑周边产品的开发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的租赁;自有厂房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龙腾光电持有其100%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龙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龙腾电子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上述期限内,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7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15,986.6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13.3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及总资产的7.0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拟为本次融资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4.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拟为公司本次融资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4.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2日

  3、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228号

  4、法定代表人:唐超

  5、经营范围: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开发。(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创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国创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9%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国创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以银行最终核定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为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以其公司实际接受其担保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创集团为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系因国创集团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国创集团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龙腾光电接受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系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与反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与反担保事项已经过龙腾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龙腾光电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腾光电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向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7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15,986.6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13.3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及总资产的7.0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0年度收入总额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大信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海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1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统一将阿拉伯数字调整为中文数字以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上市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现提名陶园先生、蔡志承先生、林怡舟先生、杨晓峯先生、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薛文进先生、耿爱华女士、简廷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耿爱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员。上述候选人均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邹邽郲先生、潘衡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陶园先生简历

  陶园,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昆山标准计量局,任供销科科长;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集团总公司,任总经理;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陶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蔡志承先生简历

  蔡志承,男,中国台湾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兆丰金控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资本市场部经理;昆山欣向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标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处经理;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任董总办暨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行销业务中心总经理、监事;现任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彩优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台湾及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ViewSil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蔡志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InfoVision Opto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董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林怡舟先生简历

  林怡舟,男,中国台湾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任投资银行部分析师;Coastal Corporation,任电力项目开发部高级经理;Lombard Investments,任直接投资部主任;Edward Wong Development Ltd.Co.,任地产开发部副总经理;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处长;天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风险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前线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开发部资深顾问、友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联货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鼎壹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林怡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InfoVision Opto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董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杨晓峯先生简历

  杨晓峯,男,中国台湾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Spectrum SystemsInc.任资深软件工程师;ADPInc、Applied Materials Inc任资深分析师;webMethods Inc任软件销售总监;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任信息处处长;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任信息处处长;富智康(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Wikifactory LTD(UK)任大中国区制造服务总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院智能制造总监;美商讯能集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全球资深副总;现任苏州瀚华智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晓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曹春燕女士简历

  曹春燕,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昆山日滔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会计;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昆山)有限公司监事、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曹春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沈志豪先生简历

  沈志豪,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尼克斯(中国)有限公司(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任杜邦昆山共享服务中心信用风险分析师;现任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业务主管、昆山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沈志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业务主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薛文进先生简历

  薛文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1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电子工业部三十一所显示研究室,任所办副主任;电子部五十五所计划处、国家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处长、常务副主任;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任副总工程师;南京瑞福达微电子技术公司,任总工程师;现任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顾问、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薛文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耿爱华女士简历

  耿爱华,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在昆山开发区建设集团公司,任财务部会计;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任稽核室稽核员;昆山明辉堂皮件有限公司,任物流部经理;永誉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昆山酬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三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耿爱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简廷宪先生简历

  简廷宪,男,中国台湾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南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项目经理;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资深处长;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室副总;现任福尔摩沙智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Bodle Technology(Oxford)顾问。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简廷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邹邽郲先生简历

  邹邽郲,男,中国台湾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部专员;根茂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任财务处资深经理;昆山及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稽核室总监。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邹邽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潘衡先生简历

  潘衡,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融资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昆山昆开创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俊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潘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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