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2年4月20日(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可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可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2年4月19日(含2022年4月1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简称“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7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2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有关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2年4月2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可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可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2年4月19日(含2022年4月1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421-6838259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