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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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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董事长:张永昌

  注册资本: 82789.6930万元新台币

  注册地址:台湾省台北市

  经营范围:自动化系统业务、安全装置系统业务、其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原公司独立董事程天纵担任该公司董事,程天纵于2021年3月5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内,和椿科技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睿华创新管理研究院(杭州)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睿华创新管理研究院(杭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刚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信息技术及软件、技术创新网络平台的技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799.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软件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瑾

  注册资本:54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楼宇智能技术的技术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旭东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中:

  1、由于中国电科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公司选择向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在向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采购,由于交易对方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更能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2022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森思泰克是一家具有出众研发能力的高科技企业,其生产的毫米波雷达产品性能出众,性价比高,故2022年公司选择继续向其及其子公司采购雷达产品。同时,基于两家公司良好业务关系,公司同时向其及其子公司销售雷达产品相关原材料,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4、联芸科技作为SSD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行业的领头企业,是一家具备出众研发能力的高科技企业,其掌握的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公司2022年公司选择继续向其及其子公司采购芯片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同时,因业务关系,公司向其及其子公司销售安防产品,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5、公司在向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青海青唐、三门峡崤云视联、深圳万御安防服务及其子公司、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和椿科技及其子公司、睿华创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康奋威、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交易价格完全比照市价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2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在不超过等值1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进出口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公司计划采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对外汇敞口进行风险防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度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1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意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等值12亿美元。自本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3、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业务。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及报告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2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该解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该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所适用的PPP项目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特征。即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

  2、明确社会资本方收入确认问题。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明确无形资产/应收款项的确认条件及时点。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公司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应收款项。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4、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根据解释14号,公司对于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PPP项目,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14号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2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的五家子公司为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微影传感”)、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康存储”)、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消防”)拟分别为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为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股权架构:海康机器人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股权架构:海康机器人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企业名称: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1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在龙

  股权架构:海康微影传感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企业名称: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1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在龙

  股权架构:海康微影传感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企业名称: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注册地:重庆市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升阳

  股权架构:萤石网络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器辅件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玩具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安防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承华

  股权架构:武汉海康存储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名称: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5日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叶青

  股权架构:海康消防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销售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企业名称: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8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荣敏

  股权架构:海康消防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防设施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防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五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机器人、海康微影传感、萤石网络、武汉海康存储、海康消防60%的股份,即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智能科技”) 、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影软件”)、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影智能科技”)、 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萤石”)、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存储科技”)、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消防技术”)、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消防”)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股权关系如下图:

  ■

  3、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以上为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海康机器人拟分别为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海康智能科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8.0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海康微影传感拟分别为微影软件、微影智能科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3.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萤石网络拟为重庆萤石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武汉海康存储拟为海康存储科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海康消防拟分别为海康消防技术、智源消防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0.3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期间,将根据实际订立的融资、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确定,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能够充分满足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经营效益。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外,本次会议同时审议了《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控股的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9.00亿元。

  故本次累计提请批准的对外担保合计总额为人民币220.0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33.6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90,465.1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0.56%(占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8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自本担保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2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汽车技术”)、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康存储”)、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康消防”)、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微影传感”)、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慧影”)、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影科技”)、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汽车软件”)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

  ■

  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

  海康汽车技术、武汉海康存储、杭州海康消防、海康微影传感、海康慧影、睿影科技均为公司持有60%股权,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持有40%股权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阡陌青荷为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计划对创新业务进行跟投的持股平台。海康汽车软件为海康汽车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通过海康汽车技术间接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财务资助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礼攀

  经营范围:生产:车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零部件、智能车载信息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车用电子产品及软件、汽车电子零部件、智能车载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自产产品的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承华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存储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软让;计算机软硬件、存储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其辅助设备的生产、销售;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潘叶青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消防产品和装备、灭火器材、照明设备和疏散指示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智能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家居用品、楼宇智能化设备、建筑材料、网络设备、数据处理技术、电子技术、安全生产技术;生产、销售:消防产品和装备、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指示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智能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家居用品、楼宇智能化设备、建筑材料、网络设备;服务:消防安全评估;承接: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凭资质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在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8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申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企业名称: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系统软件及系统集成;生产: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备、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销售: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II类放射源、III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 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礼攀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车用电子产品及软件、汽车电子零部件、智能车载信息系统;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资助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海康汽车技术、武汉海康存储、杭州海康消防、海康微影传感、海康慧影、睿影科技均为公司持股60%、阡陌青荷持股40%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汽车软件为公司通过海康汽车技术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

  3、被资助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为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4、被资助人其他股东的情况

  阡陌青荷分别持有海康汽车技术、武汉海康存储、杭州海康消防、海康微影传感、海康慧影、睿影科技、海康汽车软件 (阡陌青荷通过海康汽车技术间接持有海康汽车软件40%股权。)40%股权。阡陌青荷为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计划对创新业务进行跟投的持股平台,阡陌青荷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期限: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用途:用于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

  4、资金使用费: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按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

  5、约定清偿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6、其他: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五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同意分别为武汉海康存储、海康汽车技术、杭州海康消防、睿影科技、海康慧影提供50,000万元、5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自2021年5月15日起3年。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上述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虽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上述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综上,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为上述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能够充分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虽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但这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额度的财务资助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公司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缓解其经营资金的压力,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发展。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公司对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

  八、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1.98亿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2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中,提案1、提案2、提案4至提案12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8号);提案3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9号)。

  提案10、提案11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8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提案5至提案8、提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红,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法人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委托信息如下(委托信息表):

  ■

  本人/本法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表决意见表):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须有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表中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在委托信息表中说明)。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个人股东信息登记表

  ■

  注: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3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全文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415.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宗年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扬忠先生,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方红女士,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金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康威视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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