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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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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2日公告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9.38%股份的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4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上述九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3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6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13、14、15、16、17、18、19、20、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12、13、14、15、16、17、18、19、20、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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