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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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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回购的152,999,901股股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15)。

  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比例不低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15,299.04万股),且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2%(30,598.07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5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7)以及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4)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公司完成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2,99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回购最高价格5.8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86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788,277,794.16元。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并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原计划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即2022年7月15日前)实施前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自2019年完成回购股份以来,公司持续研究上述回购股份用途的实施可行性,并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将不实际实施上述回购股份的计划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将已回购的全部152,999,901股股份进行注销,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299,035,024股变更为15,146,035,123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58.34%提高至58.93%。具体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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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部分科目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减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每股收益(注:按规定披露的每股收益计算时需剔除回购股份)、净资产收益率无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部分科目的预计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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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该事项涉及公司股本变动,公司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内容的修订已于2022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公告附件已整合上述修订内容以及公司之前依据《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所作修订内容(前次修订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本公告附件修订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四:《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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