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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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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632,308,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19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6,872,2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06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445,436,7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136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23,080,8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7,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3,023,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9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4,247,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51%;反对8,061,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9,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737%;反对8,061,2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92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马良、陈豪鑫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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