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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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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人民币106,63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0%,若扣除下述因素影响,则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4.35%:

  1、人民币升值影响本报告期毛利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035.43万元;同时,人民币升值产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人民币13,489.05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7,032.38万元);

  2、纯碱涨价影响成本增加,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7,015.27万元;

  3、海运费涨价影响成本增加,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308.22万元。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2021年11月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问答,将相关运输成本由原计入当期损益更改为计入存货成本并结转入销售成本;将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由原计入当期损益更改为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述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同时对上年同期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列报,该调整列报不影响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225,347名,H股登记股东45名,合计225,392名。

  单位:股

  ■

  ■

  ■

  ■

  注:HKSCCNOMINEES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义登记的股份合计数。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2-01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的《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坏账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由于SAM automotive production GmbH(以下简称“SAM”)于2018年末开启破产程序,2019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欧洲”)向SAM申报因其供应的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过程损失索赔款5,038,311.43欧元。鉴于该索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同时对其计提等额的坏账准备。

  2021年末,福耀欧洲共收到赔偿款291,297.45欧元。公司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4,747,013.98欧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4,747,013.98欧元。公司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2-01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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