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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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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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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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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050.03万元,其中坏账准备转回22.1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46,072.16万元。

  二、各项资产具体计提情况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的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转回坏账准备22.1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1.0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62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2.60万元,转回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55.20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072.16万元,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钢材产品及原料计提跌价准备28,805.12万元,备品备件计提跌价准备17,267.04万元。

  三、对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6,050.03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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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1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1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3-8、10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公司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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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6日

  (二) 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孙宝珍

  联系电话:0472-2669527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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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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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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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2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调整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因,李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云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陈云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自董事会通过后履行总经理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董事调整情况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李晓先生、邹彦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宋龙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云鹏先生、李强先生、刘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资质的审核,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晓先生、邹彦春先生卸任公司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任重要职务。宋龙堂先生卸任公司职务后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监管企业任重要职务。

  李晓先生、宋龙堂先生、邹彦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晓先生、宋龙堂先生、邹彦春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陈云鹏,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分公司冷轧薄板厂厂长兼技改项目组经理、宝钢股份冷轧薄板厂厂长兼技改项目组经理、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股份冷轧厂厂长兼冷轧升级改造项目组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钢铁副总经理。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钢铁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李强,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大学理学学士。曾任包头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和三处处长;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包钢集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部长。

  刘义,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冶炼厂副厂长、副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稀奥科贮氢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冶炼厂厂长、党委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磁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磁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2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张卫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苏德鑫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下简称“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未发现苏德鑫先生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张卫江先生卸任公司监事职务后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监管企业任重要职务,张卫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监事会对张卫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监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苏德鑫,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成本管理部副部长、包钢计划财务部成本管理处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成本预算管理处处长、包钢股份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包钢集团审计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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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产品还有稀土精矿和萤石,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9日(星期二)至04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件(glgfzqb@126.com)、传真(0472-2669528)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就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2年04月19日(星期二)至04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件(glgfzqb@126.com)、传真(0472-2669528)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

  电话:0472-2669529

  传真:0472-2669528

  邮箱:glgf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通过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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