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83319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燃气销售、房地产开发及客运产业为主营业务。

  燃气产业:借助在南京市主城独家供应的特许经营优势,依托优质服务和品牌质量,抓市场发展,做好特许经营区域内民用客户和工商客户的发展,推进设施建设,狠抓用气安全。

  房地产业:公司在房地产业方面已初步形成“存量开发+土地储备”的有序开发节奏,在发展模式方面也构建了“区域自建+联合开发+基金投资”的多渠道互补互促形式。

  客运产业:公司客运产业主要以出租汽车运营为主,南京区域控制巡游出租车营运证3636张,占南京市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总额近三分之一。同时,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要求,结合出租客运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积极推动使用纯电动出租车辆,2021年度累计发包新能源车辆近600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向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朗辉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上限为人民币21,070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上限为人民币21,930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实际借款期限以银行出账日为准,借款年利率3%。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16)。报告期内,朗优置业与朗辉投资及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向朗辉投资提供了18,130万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了18,870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3%。截止报告期末,朗优置业向朗辉投资及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18,130万元及18,870万元。

  2、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分别向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唐山建投提供的财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4,500万元,期限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2日,借款年利率3%。详见2021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37)。报告期内,唐山赛德与唐山建投及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向唐山建投提供了3,000万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了4,500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3%。截止报告期末,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及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3,000万元及4,500万元。

  3、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了南京市2021年度第三次集中供地土地竞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2亿元成功竞得南京南部新城NO.2021G125地块,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亿元成功竞得南京河西南NO.2021G115地块。详见2021年11月23日、11月27日及12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2021年度南京第三次集中供地部分地块竞拍的公告》》(2021-52)、《关于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2021年度南京第三次集中供地部分地块竞拍的进展公告》(2021-56)、《关于对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2021年度南京第三次集中供地部分地块竞拍予以确认的公告》(2021-58)。截止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金基德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共同投资设立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南京河西南NO.2021G115地块,并缴纳50%土地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开发南京南部新城NO.2021G125地块,并缴纳50%土地款。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53)截止披露日,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资产转移及工商注销登记等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5、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能源”)等发生基于日常经营所涉及到的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1,437.20万元,2021年度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44.56万元;与华润能源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1,273.20万元,2021年度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48.07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祥先生、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1、公司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2、公司与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2、公司与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江新

  注册资本:20014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截止至2021年末,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049,958.51万元,净资产2,339,483.0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85.06万元,净利润6,611.31万元。

  2、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艳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车用、瓶装、管道)加工、经营、销售、安装及运输;天然气经营及运输。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车用燃气改装及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悠谷路8号

  截止至2021年末,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8,601.22万元,净资产20,890.5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9,344.75万元,净利润3,117.0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100%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3.82%股权。

  2、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包括提供天然气管道施工、物业管理及广告设计等服务;租赁资产,主要系房屋、场地及车辆租赁;销售商品主要系燃气销售交易。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根据协议参照实际业务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且公司经营活动完全依靠自己所拥有的产销和供应体系,上述关联交易量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京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19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分别为李祥先生、周伟先生、方忠宏先生、周旭先生、叶邦银先生、商海彬先生、陈志平女士;杨国平先生、纪伟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的有关内容。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1.88万元。母公司 2021 年初未分配利润76,904.89万元,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711.8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1.19万元,当年支付普通股股利3,722.15万元,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81,023.4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8,331,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783.32万元,剩余75,240.11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现金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基于日常经营所涉及到的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等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对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710.40万元: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1,437.20万元,与华润能源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1,273.20万元。

  关联董事李祥先生、商海彬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30,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南京新城科技园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19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1.88万元。母公司 2021 年初未分配利润76,904.89万元,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711.8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1.19万元,当年支付普通股股利3,722.15万元,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81,023.4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8,331,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783.32万元,剩余75,240.11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现金分红总额。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完善了日常运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高效运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625,000股,发行价为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355,660.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644,339.62元。

  截至2015年1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衡验资[2015]0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9,439,412.89元,其中对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9,439,412.8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48,754.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909,341.26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69,926,087.39元,其中对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69,926,087.3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926,087.3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已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2015年2月27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之“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已终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之“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拟建设栖霞区桦墅村至江宁区坟头村8.4公里高压天然气管道,总计划投资金额8,362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8,340.90万元。

  随着南京市城市建设进程的快速发展,项目选址需根据城建规划相应调整,公司在2016年及2017年对项目方案进行了多轮比选,并在2018年基本确定了选线调整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2019年完成了园博园内D-E段工程的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以及公开招标和材料选型采购工作。鉴于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故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2020年,根据川气东送二期工程江苏省园博园段规划,高压燃气管线需与现状西气东输南芜支干高压燃气管线并行敷设。为配合江苏省园博园建设,现状西气东输南芜支干高压燃气管线需迁出江苏省园博园范围,川气东送二期工程江苏省园博园段规划高压燃气管线需要同时迁改。目前项目迁改方案尚未确定,需待省园博园天然气管线迁改方案确定后再行确定。

  鉴于川气东送二期工程实施时间的不确定性,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00,267,047.19元偿还银行贷款,并完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销户产生的利息219,627.31元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 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电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多行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林,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南京公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199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开始为南京公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自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南京公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以上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8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