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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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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柜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15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展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优惠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2年4月15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本公告中涉及的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直销柜台日常申购费率,不包括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其他费率。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825-883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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