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管控的实际情况,对以下治理规则进行了修订:
(1)《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续聘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表现出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管控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028,915.38元,其中包含存货跌价损失13,092,333.62元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936,581.7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 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1) 明细情况
单位:元
■
(2)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依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
2. 公司2021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4,028,915.38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4,028,915.38元。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获得了年审审计机构的认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6,633,41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04,080,539.08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87,699.1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937,629.58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587.43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合计4,028,129.69元(本报告期内累计支出874,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本金874,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49,087,182.3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3,786,476.51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02,549.62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080,539.0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48.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自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487,699.15元,具体投资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7183号《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确认与实际情况相符。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余额为0。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并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87,4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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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后续市场主体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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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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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19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19年,复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复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复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65万元,为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2年公司审计费用参照上年收费标准及实际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熟悉公司业务。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公允。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