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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4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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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及收到2022年第一季度
利润分配提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许刚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投资者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了解,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产品钛白粉、海绵钛销售呈现旺销态势,销量创公司历史新高,顺利实现了“开门红”。经公司初步核算,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约60.60亿元,同比增长约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如不考虑2022年第一季度分摊的股权激励费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3%。

  二、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提议函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长许刚先生《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提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以公司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不低于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2年第一季度末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利润分配提议仅代表本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长许刚先生的提议函后,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认为该利润分配的提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讨,制定适宜的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业绩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具体数据以公司未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控股股东、董事长许刚先生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目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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