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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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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2-024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5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并已对《一次问询函》中第1、2、4、6问题进行回复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罗顿发展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部分问题延期回复的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2022年3月11日,公司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81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2年3月19日、2022年3月26日、2022年4月2日分别披露了《罗顿发展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罗顿发展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临2022-023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配合各方对相关问题涉及的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2个交易日回复相关问询问题。公司将尽一切努力配合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一切努力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2-025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3月22日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3月22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2日、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罗顿发展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编号:临2022-003号)、《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及《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2022-009号)。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5号),并已对函件中第1、2、4、6问题进行回复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罗顿发展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部分问题延期回复的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2022年3月11日,公司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81号),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各方,尽一切努力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一切努力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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