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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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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西南投资”)拟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参与认购由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弘盛”)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闽西南弘盛基金”或“本基金”或“合伙企业”)份额。

  ●闽西南弘盛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尚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为使本基金存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企业尚需通过引入新合伙人等方式达到41,000万元认缴规模。本次认购的闽西南弘盛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拓展投资领域,扩大产业资源,闽西南投资已于2022年4月12日与国信弘盛签署《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闽西南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出资4,000万元参与认购由国信弘盛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闽西南弘盛基金份额。本基金初始规模为5,0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主要投资于智能技术产业和医疗服务产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90155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8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16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近一年经营状况:近一年经营状况正常。

  主要管理人员:袁超(法定代表人);龙涌(总经理)。

  主要投资领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信息:备案编号为PT2600011648,备案时间为2015年4月2日。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合伙企业规模:合伙企业初始规模为5,0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

  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见下表:

  ■

  资金来源:闽西南投资的出资金额为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出资进度:根据基金管理人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一次性完成实缴出资。

  登记备案情况:闽西南弘盛基金将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合作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届满10周年之日。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执行。基金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就其对应出资额享有对应的收益分配等经济权利、投票表决权及其他作为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其在《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出资缴付等作为合伙人的义务。

  3、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分担。

  (三) 投资模式

  1、目标投资领域

  本基金投资领域主要为智能技术产业和医疗服务产业。

  2、盈利模式

  本基金主要投资未上市企业,并将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企业通过引入新合伙人等方式未能达到41,000万元认缴规模;

  2、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5、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6、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7、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揭示

  (一)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扩大产业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本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述投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闽西南弘盛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尚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为使本基金存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企业尚需通过引入新合伙人等方式达到41,000.00万元认缴规模。本次认购的闽西南弘盛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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