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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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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2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内容。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议案4、5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4、5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电子邮箱:zg00526@163.com。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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