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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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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一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会;董事姚永宽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唐睿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00、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6.01重新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02重新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03废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04废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05废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13《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4《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15《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2《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8《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的议案》、议案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议案10《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议案11《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议案1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律师、焦翊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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