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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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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1〕31号)的安排,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8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10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24,641,075.64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3.04%,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24,641,075.64份,表决结果为24,641,075.6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3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本基金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基金转型的具体时间,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转型后的产品特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其他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关于本基金的转型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相关规定,发起式资金将于2022年4月18日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申购费)。自2022年4月21日(以下简称“转型日”)起,“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正式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法律文件修订及正式生效时间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修订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并据此修订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47号)。自转型日(2022年4月21日)起,原《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失效,《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三)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

  转型日2022年4月21日(不含)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

  自转型日起,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于转型日前发布《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投资者届时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

  四、备查文件

  (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注: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1〕31号)的安排,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8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8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将暂停接受投资者在暂停申赎等业务期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请。

  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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