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3,6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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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模具、检具及焊装自动化生产线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冲压模具(覆盖件模具、高强板模具)及检具、焊装自动化生产线,为国内少数能够同时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汽车白车身高端制造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汽车整车智能制造专用装备是高端制造产业的重点应用领域,是汽车制造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加快汽车制造业实现转型升级、提效降耗、保证产品质量最终实现制造过程智能化的重要保障基础,是集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相关技术于一体的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并对整个智能制造行业起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对实现整个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并建有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持制定多项行业标准。公司及子公司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3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项,主要产品曾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精模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等多个奖项及荣誉;同时被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汽车覆盖件模具重点骨干企业”及“优秀模具供应商”。
公司凭借着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客户群体包括宝马、捷豹路虎、保时捷、奥迪、奔驰、林肯等豪华品牌,福特、大众、本田、日产、菲亚特克莱斯勒、雷诺等全球主流品牌,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广汽集团、北汽集团、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产自主一线品牌。
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也积极布局。在轻量化车身覆盖件模具方面,公司结合CAE闭环验证、精细模面设计以及虚拟合模技术,攻克了铝合金在冲压成形过程中容易产生破裂、起皱、回弹等难题,掌握了铝合金覆盖件成型技术,开发出全铝车身成形装备。公司已经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成功拓展了较多头部新能源车企或造车新势力作为公司的客户,包括北美某全球知名新能源品牌、蔚来、理想、小鹏、长城新能源系列、奇瑞新能源、吉利新能源系列、北汽蓝谷、广汽埃安等。
公司所属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主要产品为非标产品,具有很强的定制化特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订购”的经营模式,从订单承接到产品最终交付一般需要14-24个月周期;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较为饱和,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可预期性较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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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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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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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980万元(含43,980万元)。2021年12月1日,预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2022年2月10日,证监会受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震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27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柴震、吴春生、庞先伟、罗海宝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柴震先生、李立忠先生、吴春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柴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柴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柴震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吴春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苏长生先生、罗海宝先生、庞先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柴震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何章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的核查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2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威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傅威连、段光灿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29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埃科泰克”)、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鲸科技”)、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瑞鹄”)、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奥汽车”)、大连嘉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嘉翔”)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与芜湖埃科泰克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不含税);与瑞鲸科技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人民币3,600.0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税);与成飞瑞鹄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人民币6,400.00万元业经审议批准,参照相关公告同上,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不含税);与奇瑞汽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150.00万元(不含税),其中人民币18,800.00万元业经审议批准,参照相关公告同上,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不含税);与达奥汽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不含税);与大连嘉翔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柴震先生、李立忠先生、吴春生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傅威连先生、段光灿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除成飞瑞鹄财务数据业经审计外,其余关联方上述财务数据均为2021年度/期末未经审计数据。奇瑞汽车因涉及股改,暂无法提供数据。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综合考虑生产成本等因素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所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的核查意见。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0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1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095.03万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095.0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0.45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60.45万元。上述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460.81万元。
(二) 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34.22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提案1-7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提示:关联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7.00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5月5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邮编:24100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5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江
联系邮箱:lij@rayhoo.net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传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7”,投票简称为“瑞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口径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77,293,875.29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7,605,993.56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8,760,599.36元,并扣除2021年分配的2020年度及以前的利润36,720,000.00元,截至202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419,269.49元;同时,截至2021年期末合并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370,912,144.0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18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6,7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283.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7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606.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31.26万元;
(2)2020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48.08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79.3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126.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40.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2,267.29万元。
(3)2021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736.4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15.8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7,390.1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164.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8,554.45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084)。
2020年9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3006492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1008)。
2020年9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600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430180800369900)。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215.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2020年9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经审核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5,731.2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230Z217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五、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金额为476.31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人民币9,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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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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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5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定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柴震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春生先生;董事会秘书何章勇先生;独立董事陈迎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do@rayhoo.net),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6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议案》,决定延期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后,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柴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何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请柴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吴春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请苏长生先生、罗海宝先生、庞先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请何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柴震先生:1968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安徽福臻技研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5年11月历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2年1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任芜湖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柴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任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柴震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56.1283%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吴春生先生:1967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5年10月至2015年11月,历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0年7月至今,任大连嘉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4年10月至今,任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1月至今,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7年4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2021年3月30日,任芜湖瑞鹄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吴春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吴春生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8.5457%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庞先伟先生:1975年5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历任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8月至今,历任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武汉瑞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庞先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庞先伟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4.9472%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罗海宝先生:1979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海宝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罗海宝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4.2916%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苏长生先生:1976年8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2月,任安徽嘉瑞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天津瑞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苏长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苏长生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5.3843%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何章勇先生:1978年7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任安徽嘉瑞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何章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何章勇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4.5499%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兼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
四、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使公司内部控制具备较高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内部控制有效。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本人同意。
经了解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柴震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春生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章勇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名:陈迎志 王慧霞 张大林:
2022年4月8日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该等事项的事前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为了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需要,且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陈迎志 王慧霞 张大林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