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雨虹持有德州建材科技公司100%的股权,为山东东方雨虹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暂未投入运营,尚无相关财务数据。德州建材科技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德州建材科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六)公司名称:东方雨虹科技发展(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科技(海南)”)
1、成立时间:2021年4月25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区20号楼一层;
3、法定代表人:陈咏铨;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砖瓦销售;颜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颜料制造;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民建公司持有东方雨虹科技(海南)100%的股权,为民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方雨虹科技(海南)资产总额335,339,493.07元,负债总额291,255,422.6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4,084,070.4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87,419,719.36元,利润总额51,925,346.75元,净利润44,084,070.47元。东方雨虹科技(海南)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东方雨虹科技(海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七)公司名称:哈尔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8月17日;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南、养路总段东802室;
3、法定代表人:向锋;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哈尔滨东方雨虹资产总额27,648,215.45元,负债总额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7,648,215.45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51,784.55元,净利润-51,784.55元。哈尔滨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哈尔滨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八)公司名称: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7月19日;
2、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圌山路西侧、横山路东侧、兴港路南侧;
3、法定代表人:靳曦;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镇江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江东方雨虹资产总额65,626,322.07元,负债总额8,833.9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5,617,488.09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102,520.16元,净利润-102,511.91元。镇江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镇江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九)公司名称: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7月15日;
2、注册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创路3号6幢;
3、法定代表人:靳曦;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68,158,931.31元,负债总额18,775,198.2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9,383,733.02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721,031.57元,净利润-699,130.87元。苏州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苏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公司名称: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3月22日;
2、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孵化基地4号楼905室;
3、法定代表人:于成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太原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原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44,547,906.76元,负债总额95,708,612.4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8,839,294.33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4,877.57元,利润总额-1,599,997.11元,净利润-1,193,851.23元。太原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太原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一)公司名称:海南聚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聚匠”)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4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区20号楼1层;
3、法定代表人:林宏伟;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南聚匠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聚匠资产总额259,985.00元,负债总额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59,985.0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15.00元,净利润-15.00元。海南聚匠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海南聚匠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二)公司名称:海南虹跃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虹跃云”)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区20号楼1层;
3、法定代表人:林宏伟;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南虹跃云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虹跃云资产总额6.50元,负债总额4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3.5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33.50元,净利润-33.50元。海南虹跃云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海南虹跃云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三)公司名称:江西虹工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虹工匠”)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4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103);
3、法定代表人:林宏伟;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个人商务服务,办公服务,翻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聚匠持有江西虹工匠51%的股权,股东薪宝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持有江西虹工匠25%的股权,股东江西省水投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虹工匠24%的股权,为海南聚匠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虹工匠资产总额379,752.67元,负债总额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79,752.6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47.33元,净利润-247.33元。江西虹工匠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江西虹工匠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四)公司名称:广西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建材科技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8日;
2、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工标准厂房研发3号楼2层203号;
3、法定代表人:黎志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西建材科技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广西建材科技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广西建材科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五)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浦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浦新建材”)
1、成立时间:2021年6月11日;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3、法定代表人:李鲁湘;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雨虹浦新建材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东方雨虹浦新建材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东方雨虹浦新建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六)公司名称:乌鲁木齐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6月16日;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C座8层;
3、法定代表人:程佳;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石棉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乌鲁木齐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乌鲁木齐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乌鲁木齐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七)公司名称:新疆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7月28日;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C座8层1-5室;
3、法定代表人:程佳;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疆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新疆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新疆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八)公司名称:黑龙江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7月20日;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南、养路总段东802;
3、法定代表人:刘飞;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黑龙江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黑龙江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黑龙江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九)公司名称:合肥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杨桃路与山南大道交口001号;
3、法定代表人:靳曦;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合肥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合肥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合肥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十)公司名称:贵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8月5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办事处云岭西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李晨光;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贵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1,711,268.76元,负债总额10,704,762.6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006,506.0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799,144.50元,利润总额1,258,132.59元,净利润1,006,506.08元。贵州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贵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十一)公司名称:金丝楠膜(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楠膜(上海)”)
1、成立时间:2021年7月9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669弄7号楼2801室;
3、法定代表人:曹雪;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防腐材料、橡胶制品、纸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丝楠膜(上海)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金丝楠膜(上海)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金丝楠膜(上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十二)公司名称:丽水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1年8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括苍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3#楼705室;
3、法定代表人:马秉珠;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丽水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东方雨虹资产总额672.36元,负债总额1,00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27.6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327.64元,净利润-327.64元。丽水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丽水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十三)公司名称:虹途控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途控股”)
1、成立时间:2021年9月23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院1幢;
3、法定代表人:周园;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3D打印;销售机械设备;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检测服务;标准化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出版物零售;认证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虹途控股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虹途控股资产总额61,517.16元,负债总额38,524.2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2,992.8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168.36元,利润总额30,657.16元,净利润22,992.87元。虹途控股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虹途控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前述各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对前述各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均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39亿元的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0,784.4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1,10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677.7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 730,784.4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85%。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691,10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34%;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9,677.7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100亿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需为经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审核、征信情况良好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一)公司名称: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8月15日;
2、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69号学府公馆2幢803室;
3、法定代表人:王军;
4、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公路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除劳务派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咨询;建筑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防腐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芮调红持股比例为90%,股东王军持股比例为10%。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069,555.62元,负债总额22,079,703.6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989,851.9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2,367,868.90元,利润总额674,380,38元,净利润631,942.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2月2日;
2、注册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迅达路8号兰生智能制造产业园18栋B座;
3、法定代表人:高大林;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资质经营)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水性涂料、日用百货、五金电器、建筑工程机械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高大林持股比例为100%。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6,487,538.55元,负债总额38,921,062.8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7,566,475.73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7,803,400.25元,利润总额1,052,237.51元,净利润1,024,261.8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7月18日;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512;
3、法定代表人:刘长凯;
4、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及技术开发;幕墙工程、地坪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从事防水、防腐、保温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橡胶制品、水性涂料、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防水材料(不含危化品)的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刘长凯持股比例为99%,股东李彦明持股比例为1%。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720,688.47元,负债总额58,018,322.0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7,702,366.45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2,268,587.33元,利润总额520,344.18元,净利润448,586.7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3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衣锦人家13-20(13-20幢102);
3、法定代表人:卞良松;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建筑防腐工程,建筑堵漏工程,建筑地坪工程,建筑保温工程,市政道路防水工程,地铁防水工程,水库防水工程,大坝防水工程,隧道防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房屋修缮;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堵漏材料、地坪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及技术咨询。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卞良松持股比例为80%,股东潘娅红持股比例为20%。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433,419.41元,负债总额24,749,152.8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684,266.59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5,400,728.89元,利润总额806,272.04元,净利润785,643.7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名称: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同协路1279号西子智慧产业园15号楼506室;
3、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承接建筑防水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批发、零售:建筑防水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杨兆维持股比例为80%,股东张海燕持股比例为20%。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649,369.58元,负债总额35,007,153.2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8,642,216.31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0,233,098.68元,利润总额16,399,911.16元,净利润12,299,933.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名称: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海川路136号1幢,2幢部分;
3、法定代表人:贺来运;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贺来运持股比例为100%。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7,746,362.93元,负债总额180,626,064.3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77,120,298.61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7,345,464.38元,利润总额15,509,996.85元,净利润11,632,497.6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公司名称: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2月11日;
2、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134号5幢208室;
3、法定代表人:李中军;
4、注册资本:1199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李中军持股比例为89%,股东杨喜莲持股比例为11%。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6,611,295.60元,负债总额215,530,592.9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1,080,702.7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9,887,102.85元,利润总额21,097,133.17元,净利润15,822,849.8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公司名称: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君悦大厦B幢521室;
3、法定代表人:刘敏;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预拌混凝土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材、五金产品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刘新军持股比例为70%,股东刘敏持股比例为30%。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096,425.74元,负债总额15,844,600.7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251,824.9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410,163.91元,利润总额874,307.32元,净利润850,984.1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公司名称:河南天之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
2、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工业园中山铺往东2公里处;
3、法定代表人:刘红坦;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防水材料销售,防水技术研发、咨询及服务。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刘红坦持股比例为85%,股东贺祥持股比例为15%。河南天之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天之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3,810,081.22元,负债总额29,071,286.2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738,794.9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3,335,735.43元,利润总额1,771,183.03元,净利润1,666,355.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河南天之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河南天之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公司名称:郑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5月25日;
2、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B座2213室;
3、法定代表人:李健;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设计及施工;批发零售: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涂料;销售代理。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李健持股比例为60%,股东王楠持股比例为40%。郑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郑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171,468.43元,负债总额16,941,733.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229,734.8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858,498.44元,利润总额1,301,502.34元,净利润1,246,352.1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郑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郑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
(三)担保期限: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经销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对单一经销商的担保期限与其借款偿还义务同期。
(四)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下游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要求下游经销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标的仅限于银行存单、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且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3、下游经销商需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向公司缴存预付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4、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与其业务相关的下游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一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前述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东方雨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对外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0,784.4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1,10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677.7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340,784.4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99%。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1,10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39,677.7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八、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克”)的采购需求,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履约和付款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履约和付款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所有采购合同项下的天津虹致每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天津虹致与瓦克签订的法律文件或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3、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东路355号创研大厦621;
4、法定代表人:魏青;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沥青销售;防水、防腐、保温材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虹致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虹致资产总额4,261,551,651.15元,负债总额3,374,899,527.6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86,652,123.53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042,929,562.72元,利润总额536,177,676.52元,净利润404,978,628.78元。天津虹致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9、天津虹致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所有采购合同项下的天津虹致每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
4、担保范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履约和付款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所有采购合同项下货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天津虹致与瓦克签订的法律文件或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虹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天津虹致向供应商瓦克采购原材料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天津虹致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天津虹致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为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履约和付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0,784.4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1,10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677.7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60,784.4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21,10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1%;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9,677.7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标的投资,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标的、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标的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稳健的投资品种,如购买理财产品亦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从事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3.70%;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2)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3)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4)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海南洋浦项目”)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进行延期。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向1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824,17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62.5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满街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105017279000999988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2021年3月1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3月12日17时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962.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02,874.7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3,097,087.78元。
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海南洋浦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洋浦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
三、海南洋浦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因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较预期有所延缓,无法按既定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海南洋浦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将海南洋浦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四、海南洋浦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南洋浦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海南洋浦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海南洋浦项目延期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海南洋浦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将海南洋浦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海南洋浦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海南洋浦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海南洋浦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海南洋浦项目延期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海南洋浦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
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防水涂料、精品砂、砂加气板材、特种砂浆、屋面瓦系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方雨虹”)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经济开发区汉施路特一号创业服务中心16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武汉东方雨虹100%股权,为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防水涂料、精品砂、砂加气板材、特种砂浆、屋面瓦系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
(2)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
2、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拟选址于武汉市新洲区,总用地面积约434亩。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用地约236亩,二期预留用地约198亩,其中,二期用地预留期限2年。
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产业目标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3亿元,投资强度不少于300万元/亩,达产营收不少于30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少于30万元/亩。本项目规划综合容积率1.2以上,建成达产后预计平均每年产值约20 亿元、销售额10亿元,年纳税预计1.3-1.5亿元。其中一期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7亿元,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10亿元,年税收贡献0.8-1.0亿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防水涂料、精品砂、砂加气板材、特种砂浆、屋面瓦系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市为湖北省省会,位于中国中部、湖北省东部、长江与汉江交汇处,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区位交通便捷、自然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利用武汉市在自然资源、区位交通、营商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亦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华中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投资强度、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税收、销售额、容积率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A座7层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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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8、议案10-17、议案19-2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7、议案9、议案18、议案21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1项、第12项议案、第13项议案、第14项议案、第15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59031997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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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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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4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2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交流;
三、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四、出席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独立董事黄庆林先生、保荐代表人李吉喆先生。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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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六、会务联络
1、联系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
2、联系电话:010-59031997;
3、联系人:张蓓。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