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0,821,3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000,00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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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三类:一、膜类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隔离膜(基膜和涂布膜)、BOPP薄膜(烟膜和平膜);二、包装印刷产品,主要包括烟标和无菌包装;三、纸制品包装,主要包括特种纸产品(镭射转移防伪纸、直镀纸和涂布纸)、全息防伪电化铝、转移膜及其他产品。
公司生产的湿法锂电池隔膜主要运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领域、3C类产品及储能领域;烟膜应用于卷烟行业;平膜主要应用于印刷、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烟标应用于卷烟包装材料;无菌包装主要应用于牛奶盒、饮料盒等;特种纸产品中镭射转移防伪纸主要应用于烟标、化妆品盒、牙膏盒、药品盒等,直镀纸主要用作烟标内衬纸、巧克力等食品包装纸,涂布纸主要应用于烟草、食品、医药、化妆品和食品行业。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的锂电池生产企业、卷烟生产企业、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塑料包装企业、印刷企业等。公司湿法锂离子隔膜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松下、LGES、三星、宁德时代、国轩、比亚迪、孚能、力神等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公司是云南省非专卖的卷烟材料A级供应商,烟标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的卷烟生产企业,包括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玉溪” “红塔山” “云烟” “红河” “雪域” “龙凤呈祥”等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公司烟膜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云南中烟、四川中烟、重庆中烟、湖南中烟、安徽中烟、湖北中烟、贵州中烟、黑龙江烟草、江西中烟、甘肃烟草等集团下属多家国内知名的卷烟厂。公司无菌包装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伊利、蒙牛、光明、东鹏、皇氏集团、达利食品集团、贵州好一多乳业、完达山阳光乳业、云南欧亚乳业、北京三元食品;2021年新增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珠海维维大亨乳业有限公司等。
2、经营模式
公司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其中是湿法锂离子隔膜、烟膜、烟标、无菌包装、特种纸制品和铝塑膜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平膜一般采取以销定产,并配备适当的库存量。
(1)采购模式:公司供应部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单》(或《合格供应商/材料清单》)。采购清单所列物资只能在《合格供方名单》之内实施采购,每一种物资的采购都要有2个以上供应商进行选择。公司对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并及时更新《合格供方名单》(或《合格供应商/材料清单》)。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订单生产和集中排产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从而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提高效率。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和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统一生产调度、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销售模式:公司湿法锂电池隔膜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由营销部门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和订单获取工作;烟标和烟膜产品主要基于烟标印刷行业的下游卷烟企业依据《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实行的全国性招标采购,公司通过参与各卷烟企业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平膜一般采取以销定产,并配备适当的库存量;无菌包装、特种纸制品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膜类产品
公司膜类产品分为两个大类:一是锂电池隔离膜,二是BOPP薄膜。从全球锂电池隔膜市场来看,公司及少数国内其他厂商,凭借技术积累及产业规模的扩大,已经成功进入全球主流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公司与国外三大锂电池生产巨头:松下,三星,LGES,以及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孚能,力神在内的中国主流锂电池企业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国内锂电池生产企业技术及产能规模的提升,目前国内隔膜基本已经实现了本地化。随着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竞争激烈,不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的发展空间将逐渐缩小,国内隔膜行业的竞争将主要集中在原材料配方工艺、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设计能力、产品品质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具备自主核心技术、产品质量稳定及销售渠道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司依靠管理团队对市场准确判断和自身研发团队的技术优势,目前在湿法锂电池隔膜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成本效率、技术研发方面都具有全球竞争力。公司已在上海、无锡、江西、珠海、苏州、常州、重庆等地布局隔膜生产基地,并在匈牙利建设首个海外锂电池隔离膜生产基地,拓展海外市场,以满足全球中高端锂电池客户对公司高一致性、安全性的湿法隔膜产品及服务的需求。公司湿法制膜产品质量稳定,产能大,在全球中高端隔膜市场已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此外,随着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的增长以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兴起,干法锂电池隔膜在对能量密度要求不高的动力电池细分领域以及储能领域的需求量将迅速扩大,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西已启动干法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项目,以满足未来干法锂电池隔膜的市场需求。
上海恩捷作为理事长单位成立隔膜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典范形象,引领中国隔膜行业积极健康发展。此外,上海恩捷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上海市级技术中心” “浦东新区总部企业十大经典样本企业”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公司BOPP薄膜由红塔塑胶及其子公司成都红塑生产,是国内为数不多能够生产BOPP烟膜的企业之一,也是少数有能力生产防伪印刷烟膜的企业,BOPP薄膜产品规模在西南部地区BOPP薄膜市场位居前列。红塔塑胶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评为“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 “云南省创新型企业” “云南省民营小巨人企业”等,承担两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红塑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省名牌产品”等称号。成都红塑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2)包装印刷产品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烟标供应商之一,云南省非专卖的卷烟材料A级供应商,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大型知名卷烟生产企业,产品被广泛运用于多个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
公司自主研发了辊式无菌砖包、预制型无菌砖包、 A型屋顶包(主要应用于鲜奶)、B型屋顶包(主要应用于茶饮、果汁等非碳酸饮料),使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同时能生产辊式无菌包、预制型无菌包和屋顶包的企业之一,国内知名大型乳企及饮料生产企业如伊利、蒙牛、光明乳业、新希望乳业、达利、东鹏、北京三元食品、皇氏集团、贵州好一多乳业、完达山、欧亚乳业等均是红创包装的主要客户,红创包装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已获得诸多客户的认可。“红创包装”被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纸基铝塑八层复合包装纸”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红创包装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云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云南省包装行业龙头企业”“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等。
(3)特种纸及其他产品
德新纸业主要生产特种纸产品、全息防伪电化铝产品和转移膜等,主要应用在“云烟” “红塔山”“玉溪”“红双喜”“娇子”“中华”等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烟标上。凭借着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产品适应性,公司特种纸产品发展迅速,填补了西南地区有大量包装印刷企业却无特种纸深加工企业的空白。德新纸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凭借镭射转移纸避让缝技术、预印光标定位转移技术、水性膜转移技术,获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其“彩虹镭射转移防伪卡纸”曾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证。德新纸业被评为“云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锂电池隔离膜产品为发展核心,并积极开拓锂电池隔膜及BOPP薄膜、烟标、无菌包装特种纸和铝塑膜产品等领域。公司在锂电池隔膜产品业务与客户开展深度合作,随着市场需求增大和新产品的不断开发,锂电池隔膜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着力引进和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能够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方案。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严苛的品质管控措施,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满足要求较高的行业要求,获得各业务领域内客户的认可,与客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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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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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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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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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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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1)100043),公司资信主体信用级别为AA,“恩捷转债”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跟踪评级结果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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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2021年,在“双碳”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中国迎来了“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球新能源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新能源电动车市场及储能市场蓬勃发展,锂电池需求的大幅提升拉动了隔膜需求的迅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战疫情、抓机遇、谋突破,在行业需求快速增长但材料供应偏紧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作为行业龙头,通过积极加大产能建设和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努力保障下游客户对高品质锂电池隔膜产品的稳定供应和及时性需求,并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良和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从而提升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标准。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持续上升,2021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为79.82亿元,同比增长86.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3.60%。
(1)膜类产品情况
公司聚焦隔膜业务,持续加大产能投入,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加强市场地位和提高核心竞争力。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锂电池电隔膜业务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隔膜出货量超30亿平方米,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水平,2021年上海恩捷营业收入为64.3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2亿元。随着行业发展提速,国内外锂电池厂商产能和产量不断扩大,具备稳定可靠的产能成为公司保障下游客户大规模订单供应的重要前提。公司产能规模位于全球首位,已在上海、无锡、江西、珠海、苏州等地布局隔膜生产基地,产能规模达50亿平方米,并已在匈牙利开展建设首个海外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产线投建速度,包括重庆恩捷16条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江苏恩捷动力汽车16条锂电池隔膜产业化项目和苏州捷力年产锂电池涂覆隔膜2亿平方米项目等,公司持续加大产能投入以满足全球中高端锂电池客户对公司高一致性、安全性的湿法隔膜产品及服务的需求。目前公司新增项目的建设在有序开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庆恩捷锂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已有3条产线投产,其它产线按计划实施;苏州捷力涂覆膜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和基础钢架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后续施工建设,预计2022年12月前投产;江苏金坛隔膜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和环评审批文件,目前处于土建准备阶段;匈牙利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有序推进中,项目投产后将形成4亿平方米湿法锂电池隔膜的本地化供应能力,能够快速响应欧洲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随着公司新增项目实施,公司产能将逐步释放,未来全球市场份额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目前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品质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高一致性,且产品品类丰富超过110种,能够满足客户定制化、多元化需求,已经进入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基于新能源行业高速成长带来的隔膜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凭借自身产品、技术、成本等竞争优势,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深度加强与下游战略客户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全球锂电池行业龙头宁德时代开展合作,合资共同投建锂电池湿法及干法隔离膜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80亿元;公司与锂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亿纬锂能签订合资经营协议,共同合作在湖北荆门投建16亿平方米的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2亿元;此外,公司与多家海内外高端客户如宁德时代、中创新航、某海外大型车企等签订隔膜供应协议,不断加深与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隔膜行业深耕多年,已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建立的领先竞争优势,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生产效率和成本管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司除了拥有先进设备和优质客户充足的订单来最大化提升单线持续产出效率、以及辅料回收效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还依托技术优势持续改造设备、优化工艺等来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全球首创的在线涂布技术在产线正式应用,是行业内唯一一家掌握了此种技术并应用于产线规模化生产的隔膜企业。在线涂布工艺因减少涂布前的收卷、分切等流程,一方面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另外一方面在提升产品品质如厚度均匀性、热收缩、透气性等指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公司未来将在新增项目上广泛应用此技术,扩大自身在涂覆膜领域的优势,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
公司作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工艺的隔膜厂商,在设备改造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具备较强设备改造能力且不断巩固并升级的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参股方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胜利精密共同开启国产化隔膜生产设备进程。此外,公司通过打造数字化工厂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在无锡恩捷搭建了以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主导的系统管理平台,其他工厂将陆续实施数字化工厂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管控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隔膜领域的战略布局,完成对纽米科技的整合,并启动苏州捷力2亿平方米涂覆膜项目,加大消费类隔膜产能供应、积极开拓消费类电池市场;此外,储能领域市场前景广阔,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为满足未来储能市场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与Celgard合资建设干法锂电池隔膜项目,将于2022年逐步形成产能,为市场带来性价比更优的产品。同时,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江苏睿捷8条铝塑膜产线项目,计划投资16亿元,年产能约2.8亿平方米,铝塑膜产品主要应用于软包电池的封装材料,铝塑膜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以隔膜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在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行业地位以及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也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天目先导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涂层隔膜及特种定制涂层隔膜项目,布局半固态及固态电池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BOPP薄膜业务稳中有升,BOPP薄膜业务整体同比增长8.08%,报告期内红塔塑胶年产7万吨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稳步推进中,预计于2022年建成。
(2)包装印刷产品、特种纸产品
公司无菌包装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以服务大型乳企客户及区域性知名乳企客户为主,通过持续研制新产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实现无菌包装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2021年,公司无菌包装业务快速发展,实现营业收入5.78亿元,同比增长43.25%,实现销量28.98亿个,同比增长25.49%。公司无菌包装产品具有热封性能优异,上机适应性强,灌装损耗低等特点,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均可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与大型乳品企业共同把握市场增长机会,实现无菌包装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无菌包装客户包括伊利、蒙牛、光明乳业、东鹏、达利食品集团、云南欧亚乳业、皇氏等,均为行业内大型知名乳企及各区域性知名乳企客户。报告期内,红创包装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草根知本建立战略合作,确立首选合作伙伴关系,在食品包装材料的绿色化、个性化、保鲜能力等方面进行创新性探索。随着中国液态乳制品市场和非碳酸饮料消费市场持续增长,对无菌包装的市场需求也将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在常州启动无菌包装项目,扩建无菌包装产能,目前项目筹备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继续深耕包装印刷产品,利用良好的产品设计、材料优化、定制化响应能力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烟标业务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同比减少10.52%,主要系部分产品价格下调所致。报告期内特种纸销量稳步提升,营业收入2.03亿元,同比增长16.45%。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内部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降本增效。
(3)其他工作回顾
公司在报告期内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拟募集不超过128亿元用于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一期和二期、江苏恩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隔膜产业化项目、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2亿平方米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隔膜产能、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为公司未来拓展和开发潜在客户资源提供坚实基础,巩固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1,585,437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回购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为有效解决因公司业务增长带来的研发及办公场地不足问题,给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执行提供有力保证;能够有效改善公司研发和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在生产研发、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硬件设施,更好地吸引并留住国内外高端人才,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7.20亿元在上海浦东金桥开发区设立新能源上海管理总部、恩捷研究院和海外运营总部,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玉溪市人民政府在玉溪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通过对玉溪市内的锂、镍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共同在玉溪市引入包括但不限于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电池材料和电池生产企业。2022年2月,公司与玉溪市人民政府、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在玉溪市共同设立两家合资公司,通过合资公司依法依规取得探矿、采矿权后,共同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矿产深加工,共同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电池及新能源电池上下游材料,拉动建设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共同在玉溪市当地促进形成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集群。2022年3月29日,公司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在玉溪市红塔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产能16亿平方米的锂电池隔离膜生产项目,总投资额约45亿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继续取得多项突破,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459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62项、发明专利86项(含13项国际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1项。公司重视海外专利的布局,正在申请注册并已获受理的国际专利56项,正在申请注册并已获受理的国内专利191项。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Yan Ma女士、独立董事卢建凯先生、独立董事唐长江先生、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独立董事卢建凯先生、唐长江先生、郑海英女士已向董事会提交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82,426,810.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7,628,798.0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3.06元/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122,184,844.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831,866,927.31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628,798.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4,422,576.75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0,520,062.19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890,821,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92,406,82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585,437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4,444,302.7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大华会所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ESG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人民币,并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公司治理”中“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管理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管理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业务,其中:预计2022年度在工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85亿元;在工商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在工商银行办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85亿元。公司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的配偶担任工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公司与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郑海英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授权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Yan Ma女士、Alex Cheng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和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号)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5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21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1,880,236.0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3,962,434.5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8,075,670.62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44,47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91,272,042.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307,646.2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7,743,136.1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4,989,592.0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3,757,080.0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6日和2021年6月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 2021年3月30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643.56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40,643.56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7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960.00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30,960.00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636.49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20,636.49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 2021年9月28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988.54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30,988.54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附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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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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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8.59%;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6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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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列示的公司,除下表所列示公司外,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下属子公司以及本公告日后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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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上表中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②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的前十大股东信息详见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均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授信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与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拟开展业务的交易对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其中对负债率低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所需,可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其中部分下属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6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8.59%;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44.5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6.81%。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股权结构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此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4号文、解释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14号文,执行解释14号文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文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执行解释15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Yan Ma和公司董事Alex Cheng分别持有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25%和1.53%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5、资金使用期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恩捷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10年4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5.22%的股权,自然人Yan Ma(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Alex Cheng(系公司董事)持有其1.53%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2,370,913.71万元,负债总额1,685,254.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77,211.65万元;2021年,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643,704.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503.76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上海恩捷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0,185.07万元。
2、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
公司名称: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韩跃武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0日至******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膜、新能源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无锡恩捷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恩捷资产总额728,304.09万元,负债总额561,370.9万元,所有者权益166,933.19万元;2021年,无锡恩捷实现营业收入117,220.08万元,净利润32,992.69万元(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260.31万元。
3、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
公司名称: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锦绣大道以南永安大道以北
法定代表人:李晓晨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通瑞资产总额650,612.19万元,负债总额475,936.11万元,所有者权益174,676.08万元;2021年,江西通瑞实现营业收入108,436.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5.54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江西通瑞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江西通瑞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财务资助金额)。
4、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恩博”)
公司名称: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区永安路以南有训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Alex Cheng
注册资本:45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营业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资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江西恩博51%股权,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Limited持有江西恩博49%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恩博经审计资产总额14,073.12万元,负债总额5,672.27万元,所有者权益8,400.85万元;截至2021年末,江西恩博尚未建设完成,暂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收入为0元。
公司2021年度未向江西恩博提供财务资助。
5、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
公司名称: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工业开发区(朱家浜村)
法定代表人:汪星光
注册资本:42174.17806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4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塑料软包装新型多功能膜(太阳能电池用EVA塑料多功能软包装热封膜)、PI光伏电池绝缘材料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苏州捷力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捷力资产总额155,167.31万元,负债总额74,450.12万元,所有者权益80,717.19万元;2021年,苏州捷力实现营业收入115,333.76万元,营业利润45,301.42万元;净利润39,123.62万元(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苏州捷力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苏州捷力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6、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
公司名称: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23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注册资本:29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2月4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储能材料、微孔隔膜、碳纤维、陶瓷材料等新材料及新能源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纽米科技76.3574%股权,其他为社会公众持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纽米科技资产总额105,360.13万元,负债总额87,173.25万元,净资产18,186.88万元;2021年,纽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8,424.21万元,净利润12,790.27万元(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7、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
公司名称: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陆冬华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庆恩捷经审计资产总额93,278.11万元,负债总额63,305.21万元,净资产29,972.91万元;截至2021年末,重庆恩捷尚未建设完成,暂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收入为0元。
公司2021年度未向重庆恩捷提供财务资助。
8、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捷”)
公司名称: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