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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32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和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相关准则的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实施问答”和“15号解释”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收入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按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公司根据“15号解释”,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公司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20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9:00在公司本部研发中心大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为年度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2人,公司董事王东升,独立董事汤新华、肖伟、唐炎钊因工作、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及津贴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及津贴的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报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报酬的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为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业务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以拥有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合同。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预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总额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投资的效率及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及时抓住市场的投资机会,促进公司发展,在《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范围内进行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进行增资);在单笔涉及公司在其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范围内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进行减资、注销等。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授权经营层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1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同意公司按照《草案》的规定提取2021年业绩激励基金1,709,482.51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2021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341,896,501.62元,提取的业绩激励基金1,709,482.51元在2021年度的税前费用中列支,税后归母净利润为340,263,945.83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关联董事张桂潮拟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关联董事张桂丰为张桂潮之兄,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关联董事张桂潮拟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关联董事张桂丰为张桂潮之兄,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本部培训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事项如下: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6、《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为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21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10:00在公司本部研发中心大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为年度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家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董事会提报的《公司2021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20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继续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及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核心关键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1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

  2、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分配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考核结果、业绩贡献等因素,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709,482.51元向符合条件的14名核心关键人员进行分配。

  3、本次公司2021年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22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263,945.83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099,978.7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109,997.88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989,980.91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8,964,544.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6,954,525.39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103,913,934.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5,655,737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394,421股,以此计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103,815,329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0.51%。

  最终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1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25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23,563,24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占净资产的3.73%,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1年度对外担保实际情况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六枝特区龙马拟向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提出融资额度1.74亿元、贷款期限15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2021年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25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23,563,240元。

  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下属孙公司南宁龙马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龙马城环”)违规为广西共田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共田”)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404.76万元租金及其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3月8日,广西共田已全额支付上述租金,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和《保证合同》已终止,本次违规担保已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2022-013)。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904.76万元,除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以及上述已解除担保的违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二)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结合2022年经营计划,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销售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方式,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1、在担保总额度及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在年度担保限额内审批及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2、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MA31NM6D3Q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4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查文鑫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通用设备及其零配件、生产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设备(用具、用品)、五金产品、塑料制品、劳动防护用品、充电桩的销售及网上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对环保业的投资;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维修、养护;从事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环保移动公厕、真空厕所、车载环保公厕、装配式公厕及其他活动房屋的研发、制造、销售、维护、租赁;城市垃圾分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装备销售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2021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新增的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一年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公司及相关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及时有效地为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持;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装备销售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47%,公司担保余额为123,563,24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3%,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未超过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28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在授权期限和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受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30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规定,2021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该等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联董事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回避了表决。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092)。

  二、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一)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

  根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点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激励基金仅在公司净利润为正时计提,计提公式为:业绩激励基金总额=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其中(1)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以净利润为基数,若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减少时,仅按净利润0.5%的比例计提,若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增加时,采用超额累积且分段计提的方式;(2)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采用超额累积且分段计提的方式。具体提取条件、比例和方式为:

  ■

  公司提取的上一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的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当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当期不提取业绩激励基金:(1)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度出现较大偏差等其他不满足激励计提条件。”

  (二)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完成及核心关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41,896,501.62元,同比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505,878,575.34元下降了32.42%,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审核,公司2021年度未出现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层面达到计提的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计提的条件。

  (三)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金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归母净利润341,896,501.62元处于“2.6〈N〈=3.5”区间,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按照净利润超额累积并分段计提方式,测算计提1,709,482.51元;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的计提条件。

  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可计提合计1,709,482.51元,未超过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5%。

  (四)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提取的上一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计入上一年度(当期)损益。2021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341,896,501.62元,提取业绩激励基金1,709,482.51元,税后归母净利润为340,263,945.83元。

  三、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14名核心关键人员的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提出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预分配比例方案,具体如下:

  ■

  本次提取的2021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提取并划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或受让公司股票。

  四、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业绩激励基金将体现在2021年度税前费用中,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取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提取2021年业绩激励基金的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完成及核心关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公司拟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长张桂丰先生,董事、总经理张桂潮先生属于利害关系人,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公司2021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

  六、监事会关于提取2021年业绩激励基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核心关键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1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

  2、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分配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考核结果、业绩贡献等因素,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70.95万元向符合条件的14名核心关键人员进行分配。

  3、本次公司2021年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31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6日和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实施,自2019年度始至2022年度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将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2021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总额为1,709,482.51元。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的2021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2021年度税前费用中。

  二、股票来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况及分配份额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及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董事的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参与本次计划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

  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第三期参与人员共计14人。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8名,其他核心关键人员6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709,482.51元,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1,179,542.92元;其他核心关键人员持有份额529,939.59元。

  ■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1、存续期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5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算。

  2、锁定期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分两期解锁,满12个月和满24个月后各解锁50%。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2-033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东华社区龙腾南路42号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由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特别提示:

  1、为响应政府号召,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广大投资者优先以网络投票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请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确认本人过去14天内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务必至少于会议前一天将本人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截图发送至公司邮箱。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女士、罗先生

  (2)联系电话:0597-2962796

  (3)传真号码:0597-2962796

  (4)电子邮箱:investor@fjlm.com.cn

  (5)邮政编码:364028

  (6)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东华社区龙腾南路42号。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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