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2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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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随着智能化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与更新、新能源汽车和无人驾驶技术等带来的汽车电子化水平的提高、5G通信的推广和工业自动化不断深入,相关领域对MLCC等电子元器件的需求不断扩大,整个MLCC等电子元器件行业将迎来较长的行业繁荣期,从而带动上游原材料行业的繁荣。从长期来看,作为MLCC等电子元器件主要原材料的金属粉体材料需求将呈上升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级、亚微米级镍粉和亚微米级、微米级铜粉、银粉、合金粉。公司产品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MLCC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报告期内,公司MlCC用镍粉、铜粉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830.84万元,占 2021 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5.53%。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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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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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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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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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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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5G通信建设、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主业发展,专注于新材料前沿开发,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在MLCC应用领域、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探索和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总体发展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69,751,803.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74%,实现净利润237,836,419.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5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上午11:00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计[2022]1712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2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2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与该项贷款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报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2.00%,低于30%,主要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37,836,419.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967,573.08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496,757.3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539,865.70元,扣除公司本年度派发2020年度现金分红73,248,000.00元后,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0,762,681.47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2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原因说明
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836,419.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0,762,681.4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32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MLCC等电子元器件,纵观过去MLCC等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最核心驱动因素在于终端市场的产品迭代和需求升级。从21世纪初家电市场到PC电脑的蓬勃发展,从手机进入智能机时代到如今汽车电子市场迅速发展,每一轮产品升级都带动了MLCC等电子元器件需求的不断扩大,并使得其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公司需要相对充足的资金来应对未来发展中的挑战或机遇,保证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所处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消费类电子产品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布局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用纳米硅粉业务和异质结电池浆料用银包铜粉业务,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三)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行业状况及公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未来几年公司将根据MLCC下游需求情况适时扩大生产规模,依据新产品评价进度推进纳米硅粉与银包铜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生产线技改扩大产能及新产品研发投入等,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聚秀,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年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6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发展经验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本次授信金额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与该项贷款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5,141,640.63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26,244,307.78元,直接投入使用金额238,897,332.8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35,335,473.68元。
本期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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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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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行账号15220188000317888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署,账号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指定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开立。
注2:银行账号39416001040016277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受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署,账号由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指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开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24.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6956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1月,公司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支付。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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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管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进行监管,理财产品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购买。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全竣工,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8,190.95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8,190.95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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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其中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本年投入包含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金额22,624.43万元;
[注2]公司已就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以自有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部分厂房及设备已于报告期竣工验收并投入生产。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累计投入进度分别为5.56%和9.99%。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研发项目的规划而放缓投资进度,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规划进度和预期使用目的进行进一步投资,同时二代气相分级项目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方向,详见前述三(八)之说明。
证券代码: 605376证 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8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该议案金额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只限于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相关授权及拟投入金额
本着审慎原则,公司拟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业务期间、实际金额和合作银行将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应对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格控制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出口业务为依托,用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10,000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4月8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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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427.295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利平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木材加工;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图文设计制作;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工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灯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动自行车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藤制品销售;棕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仲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陆庄路188号
经营范围:电子材料、电子辅料研发、生产与销售,锡膏、锡条、锡丝、锡片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花木租赁;家政服务;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4、宁波春讯工艺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珠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经营范围: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摩托车消声器、电器、五金工具、电子元件、仪器仪表、LED光源、光学镜头、钢制模具、塑胶模具、电视机支架、电视机柜、电动窗帘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喷塑加工;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原材料、贵金属原材料、化工原材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金属制品、家具、卫生洁具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其配偶钟燕琼女士控制的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68%股份,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任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通过宁波旭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通过其配偶钟燕琼女士间接控制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通过其配偶钟燕琼女士间接控制宁波春讯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春讯工艺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的价格应公平及合理,并且该价格按照市场价;如无该等市场价,执行协议价。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174,924.5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351,075.49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4日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7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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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自有资金亦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一)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五)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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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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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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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7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联系电话:0527-80805920
电子邮箱:stock@boqianpv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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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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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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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下午13:00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发展经验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金额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镍、铜,镍、铜的价格在近年来波动十分明显。公司拟开展部分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镍的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镍、铜。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完善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套期保值组织架构,让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制定期货相关岗位职责、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期货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2、严守套保原则,杜绝投机:坚持以现货经营为基准,通过期货工具规避现货经营风险,只从事经营范围 内相关品种的套期保值,坚持科学的套保理念,防范投机倾向,不做任何形式的 市场投机。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牢固掌握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 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继续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操作人才,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6、加强信息基础建设,保障交易系统正常运行 在信息化建设中,重点保障期货执行部门对软硬件的需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营产品原材料镍、铜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内控机制,用以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庆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庆先生因个人工作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卸任后,黄庆先生将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组建的“先进能源材料与储能器件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负责人。
黄庆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黄庆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黄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洪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洪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杨洪新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由杨洪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洪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洪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洪新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洪新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杨洪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杨洪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洪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洪新,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法国格勒诺布尔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入选者。先后在法国巴黎第十一大学,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法国自旋科技,日本物质材料研究机构等做博士后研究。现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量子功能材料团队负责人。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二代气相分级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新项目名称:公司拟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8,190.95万元(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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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8,009.3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数据未经审计),专项存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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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8,190.95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8,190.95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后,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及具体原因
1、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二代气相分级项目”。根据原募投项目投资规划,公司拟投资13,070.09万元,于公司园区内新建9号厂房,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并采购二代气相分级相关设备,扩大产品附加值,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将新增450吨亚微米级镍粉的分级能力。项目拟投资1,350万元用于二代气相分级场地及其它设施的建设;拟投资10,271.88万元用于相关设备的购买。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版)“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五、二代气相分级项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94.57万元,投入购置部分机器配套设备,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1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分级技术不断升级迭代,随着公司分级工艺的革新,现已使用多种分级介质相结合的方式代替单一的气相分级对产品进行分级加工。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已无法满足目前公司现有产品的分级工艺需求,如果按照原项目计划实施该项目,将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基于上述原因,考虑到目前市场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终止“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将“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8,1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三)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1、拟投资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用于“二代气相分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剩余金额8,1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根据原募投项目投资规划,“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纳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海曙区石碶街道黄隘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研发及办公建筑及辅助设施,完成新厂区整体建设;购进制粉设备、分级设备、辅助设备等;同时,将广新纳米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的租赁厂房中的金属粉体生产线及相关设备搬入新厂房。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大大提升金属粉体材料的生产能力和分级能力,广新纳米生产基地将形成年产740吨亚微米级、纳米级镍粉;20吨微米级、亚微米级银粉和80吨微米级、亚微米级铜粉的生产能力;建成办公及研发中心,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研发能力,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版)“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二、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0,637.87万元,投入购买生产设备、厂房建设等,已形成资产后续将继续使用在此项目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06.51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本次追加投资金额8,190.95万元,本次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0,126.06万元。本次变更总体没有改变“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的资金使用方向,仅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整体投资金额、投资方案等均不变。
2、拟投资的募投项目市场行情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主要用于MLCC行业。目前,MLCC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市场,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代表的便携化、智能化设备的迅猛增长带动MLCC销量的快速增长,且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产品性能的不断提高,MLCC已成为全球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器件之一。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能够为本项目产能消化带来足够的空间。
3、拟投资的募投项目风险提示
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年度,受消费需求提升等因素的影响,电子产业的景气程度较高;而经济形势的较大波动,可能对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子产业及相关上下游行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若未来市场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发生波动,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原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12 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8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1日(星期一)至04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boqianpv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8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8日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钢强先生
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
财务总监:裘欧特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颖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8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1日(星期一)至04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boqianpv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27-80805920
邮箱: stock@boqianpv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