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围绕动物养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进行产业链业务布局,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水产品产业链,畜禽产业链也在逐步构建中。主要产品包括优质动物种苗、饲料、动保、生猪养殖。业务运营已覆盖各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全部业务环节。具体而言,公司产品包括鸡、鸭、鹅、猪、鱼、虾蟹等饲料,生猪、虾苗、鱼苗、鸡等养殖品种,以及畜禽和水产养殖过程中所需的生物制品、兽药、疫苗等产品。

  1、主要业务和产品

  (1)饲料、种苗和动保一体两翼,为养殖保驾护航

  饲料业务为公司核心基础。在理解养殖户需求痛点的基础上,并经过十多年持续培育开拓,水产种苗和动保业务已成为养殖环节不可或缺的产品。公司饲料业务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已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通过向客户提供市场稀缺的优质动物种苗、高性价比饲料产品,依托养殖技术服务带动疫苗、兽药、生物制品等动保产品发展,通过全套养殖解决方案能较好地帮助客户获得养殖成功,帮助客户在实现健康养殖的同时,也能够较好地控制养殖成本,获得终端产品的竞争优势。

  (2)养殖和产品加工延伸发展

  在饲料、种苗、动保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已经形成养殖环节上的核心竞争力,所以近年公司开始培育养殖和食品加工业务。在畜禽养殖上,公司目前主要是生猪养殖,并逐步拓展生猪屠宰和禽屠宰。水产养殖上,公司利用自身优质种苗、饲料和动保产品,已开始进行特种水产品如生鱼、对虾等的养殖和加工,随着公司在水产品研发投入和成果呈现,将逐步拓展其他优质鱼虾品类的养殖。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从饲料业务开始发展起步,因客户资源较为丰富,在深刻理解和挖掘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提供客户的产品和服务,从饲料逐步延伸到技术和经济附加值更高的种苗繁育、兽药和疫苗产品研发制造等环节中,高附加值产品产销规模逐步扩大,收入结构占比也逐年提升。近年,公司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已开始逐步深入养殖、食品加工等产业环节,经营模式得到了有序的发展和延伸,各产业板块互为支撑和发展。

  (1)饲料、种苗和动保业务

  公司饲料业务规模最大,经营管理主要采用原材料集中采购决策、分点生产布局、销售产品和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的经营模式。对农产品等大宗原材料采用“集团+区域中心”的集中采购模式、结合套期保值等方式能获得较好的采购成本优势和风险控制;生产上以最为贴近市场、物流便利、资源丰富为目标,进行多点布局生产,目前工厂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南亚近百个城市;经销+直销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侧重本地化营销,充分组建经销渠道以高效的解决养殖户的资金和运输需求,通过在养殖密集区多点布局设立服务站,技术和服务团队直接深入到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服务,与销售组织和管理团队形成销售和服务、渠道和养户的功能互补与协同;优质动物种苗、生物制品、兽药、疫苗均成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产品和工具,构成了一揽子的整体养殖解决方案。

  种苗和动保系列产品的经营模式都体现了鲜明的以研发和技术为先导、以差异化产品为载体、以服务支持为主要推进策略的特点。种苗及动保产品研发投入周期长,技术积累需要较好的预见性和市场洞察能力,产品独创性强,做好服务支持必须长期投入和培养技术、知识和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因此,经营管理模式上选择了多层次的研发体系,辅之以投资起点较高的生产加工基地和更高攻击力的营销市场策略。

  (2)养殖和加工业务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采用一体化“自繁+养殖小区”与“公司+家庭农场”相结合的模式。“自繁+养殖小区”即自繁自养,通过引种、繁育打造祖代-父母代-商品猪产业养殖体系,将繁与育隔离,保证养殖过程安全可控。“公司+家庭农场”模式即公司为家庭农场主提供种苗、饲料、疫苗等养殖必须产品,商定养殖过程主要技术要求后由农场主完成养殖过程,公司回收成品对外销售。

  水产品养殖和加工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水产品养殖主要品种为生鱼、对虾等特种水产品,凭借公司优质种苗、饲料、动保和技术优势,进行标准化、工厂化养殖,并以绿色、健康、可追溯的水产品(加工产品)供应给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生鲜平台。

  公司在总部设置了研究院、采购中心、财务中心、运营发展中心、市场中心、流程与信息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海大学院等专业职能部门,并按区域或经营品类设置多个大区/事业部。各专业中心以取得在本专业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领先性为目标,为大区/事业部及各分子公司提供技术和管理标准,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管理与服务支持;各大区/事业部搭建管理中台,充分发挥研发、采购、生产、管理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提升市场反应效率,充分挖掘市场,提升各业务线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报告期末,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1,027.21万股,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了《2022年度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其中桂建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刘运国先生分别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73,335,056.61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07,333,505.6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1,262,794.10元。

  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公司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分配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到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断完善各类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薛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进行调整,同意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每年12万元/年(含税)调整为每年18万元/年(含税),从2022年起开始执行。

  公司关联独立董事桂建芳、何建国、刘运国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5。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较强。本次关联交易能激发核心团队的创造力和能动性,有利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是基于公司日常办公的需要,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由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3月19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2,548.0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9,535.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8,537.3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998.6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4,835.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7,383.54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7,383.5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5,461.6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83.25万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783.67万元),该利息收入已扣除手续费23.51万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22.55万元)。

  注1:上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与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差异 87,400.00万元的原因系:公司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7,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注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南通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3: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清远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4: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5: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清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6: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湛江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7: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929001543021专户主要用于接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销户。

  注8: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441161803013000510938专户主要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指项目整体竣工投产时间。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除可转债发行费用及变更募投项目后的金额。

  注3:南通海大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00.25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144.21万元多56.0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4:清远海大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4.38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493.11万元多11.27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5:韶关海大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036.59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3,964.32万元多72.27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清远海贝项目”的累计募集资金余额12,972.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95.36万元)、“湛江海大项目”的募集资余额18,504.3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8.08万元及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利息收入转入30.51万元)变更到“江门容川项目”及“淮南海大项目”。其中,“江门容川项目”转入22,000.00万元,“淮南海大项目”转入9,477.2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3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将与关联方佛山市海航兴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泰昆”)、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瑞利恒”)、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日常购销业务,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现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做出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48,072.00万元。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9,107.83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目前海航兴发的分子公司有罗定市兴发邢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兴发”)、佛山市海航禽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海航养殖合作社”),未来海航兴发可能会根据自身发展所需,投资新分子公司;海大樱桃谷的分子公司有平安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发”)。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海航兴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佛山市海航兴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工业大道升鹤街34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主营业务:养殖、销售:鸡苗、肉鸡、水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航兴发总资产为2,665.28万元、净资产为1,475.18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3,038.89万元、净利润为-148.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航兴发的总资产为2,539.73万元、净资产为1,585.67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106.36万元、净利润为110.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海航”)87.50%股权,佛山海航持有海航兴发49%股权,自然人陈洪耀持有海航兴发51%股权;且海航兴发持有罗定兴发50%股权、持有海航养殖合作社99.9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陈洪耀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海航兴发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佛山海航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五家渠新湖农场北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主营业务:食用植物油、单一饲料(棉籽蛋白、棉籽粕)加工、收购及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家渠泰昆经审计总资产为46,078.57万元、净资产为9,052.0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43,933.72万元、净利润为1,473.2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五家渠泰昆的总资产为46,779.95万元、净资产为8,192.11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8,183.68万元、净利润为-825.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五家渠泰昆50%股权,新疆泰昆蛋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昆蛋白”)持有五家渠泰昆50%股权。泰昆蛋白指派董事占比超1/2,且指派董事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五家渠泰昆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泰昆蛋白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五家渠泰昆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五家渠泰昆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二号工业园纬三路东215号瑞泰生物公司2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7,361.36万元

  主营业务:食用植物油、单一饲料(棉籽蛋白、棉籽粕)加工、收购及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瑞利恒经审计总资产为29,152.53万元、净资产为11,655.5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7,407.56万元、净利润为3,237.8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新疆瑞利恒的总资产为55,904.67万元、净资产为10,794.79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6,587.38万元、净利润为-1,01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新疆瑞利恒50%股权,泰昆蛋白持有新疆瑞利恒50%股权。泰昆蛋白指派董事占比超1/2,且指派董事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新疆瑞利恒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泰昆蛋白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瑞利恒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新疆瑞利恒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越南同奈省新富县富青社保运村第9组237A号

  法定代表人:闫新建

  注册资本:277,840,000,000越南盾(1,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猪、家禽的饲养;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大樱桃谷经审计总资产为8,902.70万元、净资产为7,836.1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4,968.06万元、净利润为-10.94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大樱桃谷的总资产为9,076.40万元、净资产为7,400.0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375.11万元、净利润为568.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间接持有海大樱桃谷40%股权,樱桃谷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桃谷农场”)持有海大樱桃谷60%股权;且海大樱桃谷持有平安发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樱桃谷农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大樱桃谷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下述关联方发生日常购销业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072.00万元。其中:拟向关联方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500.00万元;向关联方五家渠泰昆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4,036.00万元;向关联方新疆瑞利恒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7,036.00万元;向关联方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海航兴发、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海大樱桃谷分别签订了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与海航兴发的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销售饲料及其他产品。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10,500.00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以交易时点销售方统一对外报价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结算方式:15-25天的收款周期。

  2、与五家渠泰昆的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五家渠泰昆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14,036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供需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批款批货,款到发货。

  3、与新疆瑞利恒的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新疆瑞利恒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17,036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供需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批款批货,款到发货。

  4、与海大樱桃谷的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海大樱桃谷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6,500.00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供需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双方承诺给与双方30天还款周期,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购销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所产生,能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过程透明,具备公允性,结算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与参股公司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及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案。

  六、监事会意见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协议;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2年3月31日,连同本次新增的1,188,800.00万元担保额,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外的担保)共计1,726,372.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35%,其中对公司集团内部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1,443,264.13 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养殖户、经销商、及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和反担保额度为283,108.78万元(包括公司全资控股的担保子公司开展正常对外担保业务金额258,066.04万元)。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及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资金周转困难,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提供不超过1,188,8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总金额不超过951,800万元的担保(含对向境外子公司发放贷款的银行总行或其国内其他分支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下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养殖户、经销商及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237,000万元担保或反担保。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直接或复合担保;或者与其他担保机构组成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复合担保不重复计算最高担保额度。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了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70,000万元,除其中45,000万元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外,其他担保的期限为1~3年。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和应付款项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黑龙江国贸农产有限公司、黑龙江国贸新丰农产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启润农产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三、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境外子公司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并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及国内部分子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开拓过程中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1,800万元。

  (一)提供担保子公司:海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Haid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大国际”)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

  ■

  (2)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信息、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一。

  (3)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子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子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被担保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详见附表二。

  3、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海大国际拟为被担保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花旗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提供担保子公司:淮安海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海龙”)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子公司南通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海大”)的基本信息、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一。

  南通海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无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详见附表二。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