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人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及份额折算的公告》,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以2022年4月8日为折算基准日,以2022年4月8日日终资产净值为折算依据对本集合计划份额进行了份额折算操作。现将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集合计划折算日折算前单位净值为1.6784,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1.678398340,管理人按照1.678398340的折算比例对集合计划份额进行折算。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2022年4月8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登记在册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本集合计划本次折算后,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本集合计划4月8日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元。集合计划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数据为准。
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持有人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计算,并由本集合计划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于2022年4月11日进行变更登记。持有人自2022年4月12日起可通过各推广网点查询折算后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因合同变更后净值披露时间调整,2022年4月11日的净值将不晚于2022年4月14日公布,投资者准确的资产净值将不晚于2022年4月14日起可以正常显示。
重要提示:
1、本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是在保持现有计划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本计划单位净值和持有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集合计划资产的一种方式。
2、本集合计划已于2022年4月11日合同变更生效,合同变更生效后,本集合计划原委托人持有的份额将自动转变为变更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代码:870004)。
3、本集合计划份额2022年4月8日当日折算后单位净值为1.0000元,折算日之后受市场波动因素影响,本集合计划份额单位净值可能低于或高于1.0000元。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4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0-95575)咨询。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合计划于2007年1月24日开始募集,于2007年2月2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2007年2月9日成立。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0月21日签发《关于准予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3261号),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2022年3月22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及份额折算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等级、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订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
自2022年4月11日起,“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本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变更生效后,管理人自集合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管理人视情况决定是否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由管理人另行规定并进行公告。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官方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20)95575,公司官方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