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4,278,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27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4月1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号),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74,278,8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1年9月15日,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9月14日止,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6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0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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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发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19,375,555股增至1,793,654,39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将回购的股份92,973,035股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93,654,390股减至1,700,681,355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阮荣光、陈蓓文、郭伟松、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化稳盈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4,278,8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127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0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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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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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